資金調控。按市裏下達給我區的解決移民遺留問題切塊包幹資金,85%用於困難補助,5%用於特殊救濟,10%用於項目扶持和就業培訓。區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作計劃調控。用於困難補助的資金,90%按城鎮移民人數比例切塊分配到鎮鄉、街道,由鎮鄉街道包幹使用;10%用於調劑解決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