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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壹般的風俗習慣

桐城民俗十大怪(1):正月初壹玩虐待——吃兩頓

大年初壹是個喜慶的日子,大家都想痛痛快快地玩壹天。可是,正因為是大年初壹,是新年的第壹天,大家都想圖個吉利,不想在這壹天發生什麽不好的事情。於是,就有了很多的禁忌。比如,不掃地、不倒垃圾,不潑水,以免把財氣掃掉、倒掉;不與人爭吵、不打罵小孩、不看病吃藥、不借東西、不跌倒、不說喪氣的話,表示這壹年會過得和和氣氣;不殺生、不動刀剪、不做針錢活,以免血光之災;忌午睡,男人午睡田畦崩塌,女子午睡廚房生災變。

這些都還算通情達理的規矩,和別的地方差不了多少,雖然帶來諸多不便,也還能做得到。比較特別的是,桐城民俗在這壹天只吃兩頓飯,早飯吃得特別的遲,晚飯吃得特別的早,中飯就免除了。

早飯吃得遲壹點是可以的,因為前壹天晚上守歲,大家多少都在熬夜,睡個懶覺是正常情況。問題是晚飯,吃得太早,不多時肚子就餓了。而且,下午四點多鐘的時候,大家玩得正快活,突然又要吃飯,吃得下吃不下且不說,生活節奏完全給打亂了。尤其是小孩子,這頓晚飯壹般是不吃的。大人們也不強求,反正過年的時候零食多少有壹點。所以,吃兩頓就吃兩頓吧,也不是多大的問題。

最要命的是,吃完這頓特別早的晚飯,天還沒有黑下來,就得早早地睡覺。小孩子最討厭的就是這個,妳說,明天又不要上學,大過年的玩得這麽起勁,搞麽事非要強迫人家睡覺呢?

原來,這與上面提到的圖吉利有關。因為,農民壹年到頭累死累活的,最大的幸福恐怕就是美美地睡壹覺了。今天不是大年初壹嘛,為了圖個吉利,為了表示這壹年會作威作福的,壹定要早早地睡個大頭覺。豈不知,這種寓意上的幸福,卻給實際生活帶來了不幸福。不過,在這個特別的日子,寓意是壓倒壹切的,不能給妳睡覺妳不睡呀!

那麽,吃兩頓的規矩與早睡的規矩,是個什麽關系呢?我估計,最先有早睡的規矩,因為早睡用不著吃三頓,而且過年的時候大家胃口都不好,然後就有了吃兩頓的規矩。但是,由於吃飯在前,睡覺在後,讓人們誤以為早睡是因為避餓。只是,妳也不想壹想,這大過年的,大家故意挨餓搞麽事,這不是有病嘛!

桐城民俗十大怪(2):三月初三吃野菜——蒿子粑

三月初三這壹天,桐城鄉人多食用香蒿和米粉做成的蒿子粑,驅邪粑鬼。這個民俗非常非常的特別,不僅別的地方沒有,甚至連安慶其它縣市也沒有聽說。

三月三倒是個傳統節日,只是各地的說法各不相同。壹說,伏羲和其妹女媧摶土造人,繁衍後代,後人由農歷二月二到三月三為太昊陵廟會,善男信女雲集陵區朝拜人祖;又說,三月三是王母娘娘開蟠桃會的日子,有壹首北京竹枝詞這樣描述:“三月初三春正長,蟠桃宮裏看燒香;沿河壹帶風微起,十丈紅塵匝地飏”。在少數民族中,三月三也較為盛行:黎族稱三月三為“孚念孚”,為預祝“山蘭”(山地旱谷)和打獵豐收的節日,也是青年男女自由交往的日子,人稱談愛日;畬族以三月三為谷米的生日,家家吃烏米飯;瑤族以三月三為“幹巴節”,是集體漁獵的節日;侗族多於此日舉行搶花炮、鬥牛、鬥馬、對歌、踩堂等活動,亦稱“花炮節”;壯族多於三月三趕歌圩,故又稱歌仙節。在道教中,三月三日是道教真武大帝的壽誕。

以上這些說法,與桐城人吃蒿子粑似乎壹點關系都沒有。要搞清楚蒿子粑問題,必須緊緊抓住“上巳節”這個核心。上巳,就是三月上旬的巳日,歲在初春,具體日期並不固定。陽春三月是山花爛漫、春潮湧動之時,同時卻也是春蟲蠢動、百病入侵之時。所以,上巳節又稱為鬼節。《後漢書·禮儀誌上》記載,“是月上巳,官民皆絜於東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為大絜”。因為洗潔的行為過於單調,後又增加了臨水宴賓、遊春踏青的活動內容。至曹魏時,為了操作方便,上巳節的日期始固定為三月初三,後代沿襲至今。

用什麽來宴賓呢?壹方面,應當是延年益壽、強身固體的健康食品;另壹方面,應當是因地制宜、各取所需的時令食品。所以,在漢人當中,三月三總要吃點什麽,吃的東西多少與驅病有關,但具體的食品各不相同。比如,南方有的地方磨米面做“打鬼粑” “纏腳面”食用;臺灣、福建地區“采鼠麹草,合米粉為粿以祀其先”(《臺灣府誌》);在我們桐城,發明了蒿子粑。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三月三是上巳節,這壹天要吃點能驅病的時令食品,於是桐城人吃起了蒿子粑。問題是,蒿子這種植物到處都是,為什麽別的地方的人不做蒿子粑?這的確是個待解的問題。

做蒿子粑是有講究的。米粉可以是秈米,也可以摻壹點大米。蒿子不能放得太少,否則就不成蒿子粑了。但是,蒿子的植物纖維比較粗,壹定要摘其嫩頭,而且不能放得太多。為了口味好壹點,壹定要多放壹些臘肉,素的、肥的都要有。蒿子粑是吃油大王,不能舍不得油。而且,蒿子粑有壹個特點,新鮮做出來的反而不好吃,放幾天後用油焊著吃味道更佳。

每到壹年三月三,桐人齊吃蒿子粑。野味!

桐城民俗十大怪(3):壹生三次素穿戴——毛身衣

桐城風俗,在出生、結婚、死亡的時候,要穿生布褂子和褲子,衣邊不用針線縫,俗稱毛身衣。

生布,就是沒有下水的棉布,桐城人稱作老布。舊時,因為生活苦,幾乎家家戶戶都紡棉紗。紡車和其它地方差不多,是手工搖動的座式木輪車。紡棉紗是個細活,看上去簡單,實際上很難。壹根根細紗完全靠手指的內力從手中撚出來,否則不是過粗就是撚斷。搖紡車的速度也很講究,不急不遽,需紡紗者自己操作,別人不可替代。

棉紗紡好後就可以織布,這不是每家都能做的事,往往壹個大村莊只有個把巧婦能為。實際上,織布是個體力活,需要腳踏,需要手拉,不知道為什麽過去這是個女人做的活。通常的習慣,大家自己將棉紗紡好後,送到織戶家織布,需要給人家幾個辛苦錢。也有自己不紡紗的,直接去買布;也有光紡紗賣給織戶,不要棉布的。不管怎樣,都不會給現錢,到年底的時候,有錢給錢,沒錢給壹點糧食也是可以的。

壹生三次穿毛身衣,這是值得後人倍加欣賞的偉大發明。出生、結婚、死亡,這是人生的三大轉折,每壹次轉折都意識著全新生活的開始。用什麽寓意全新的生活?白色、原始、樸素也!妳看這毛身衣,用純天然的棉紗制成,不曾下水,不縫衣邊,是何等的原始呀!初生嬰兒穿上毛身衣,意味著酸甜苦辣人生的肇始;待婚青年穿上毛身衣,好去迎接婚姻生活的大考;乘鶴西遊的老人穿上毛身衣,不啻是個等待輪回的處子。

這樸素無比的毛身衣,似乎是文都桐城人的專利,其它地方有此俗者極少。周邊安慶其它的縣市,可能也有的,但多半是跟桐城人學的。如果非要窮究其來源,最好到江西、兩湖壹帶去找,桐城人差不多都是從那個地方來的。假如真的找到了,建議桐城人都到那裏去弄壹件毛身衣穿穿,算是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桐城民俗十大怪(4):三十六歲換褲帶——送36歲

桐城有“送三十六”的民俗。無論男女,虛35歲時,親朋好友饋贈白雞壹只,新褲帶壹根,白襯衫壹件。大年三十晚上,男擇嶽家、女擇娘家送來的白雞燉食。如果講究壹點,白雞需獨食,將雞毛埋於三叉路口。

《桐城縣誌》曰,此俗存於桐城西鄉;又有相關資料說,此俗並不古老,大概起於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這些說法是相當可疑的,實際上,“送三十六”的民俗很普遍,桐城幾乎所有地方都有這個風俗,南方很多省份好像也有,特別是江西和兩湖壹帶。

舊說,36是個很不吉利的數字,36歲是人生難過的壹大關口。傳統迷信認為,逢九不利,不管是明九還是暗九。明九就是數字中直接帶九,比如19、29、39;暗九是九的倍數,比如18、27、45。36是暗九,當然不吉利。可是,為什麽36歲特別不吉利呢?可能有這樣幾個原因:(1)36歲是人的本壽,古人認為36歲壹個輪回,只有活夠36歲才夠本;(2)從生活經驗可以判斷,人到36歲各方面的身體機能都開始下降,壹年不如壹年,壹天不如壹天;(3)舊時人的壽命短,壹般只能活到五九、六九,作為壹個轉折的關口,18歲、27歲明顯太早,45歲或54歲則有點遲,它們不是人生的轉折,差不多是人死的轉折了。所以,選擇36歲作為人生關口最合適。(4)道家有“四九天劫”的說法,雖然說的是490年,但畢竟是四九呀,很容易讓人想起36。

既然36歲不吉利,就要想法子辟邪。不過,迷信有個很大的特點,就是因人而異、因地而異,實質上是因需要而異。因之,各地“送三十六”的辦法各不相同。在湖北宜昌,要拜神唱大戲;在湖南,要招呼親朋好友做大壽;在江西,要送褲子。

桐城特別的地方在於兩方面:其壹,其它地方辟邪的日子壹般都選擇在36虛歲的生日,而桐城選擇在35虛歲那年的大年三十;其二,其它地方也就是找個借口吃壹頓,並不在乎吃什麽,而桐城卻偏要吃白雞、換新褲帶,大年初壹還要躲起來不見人。

那麽,桐城人為什麽認為吃白雞、換新褲帶能辟邪呢?目前還沒有正解。大概,白色是正色,又比較反光,能夠把鬼蜮照晃眼而無法加害於身;吃白雞而不是吃白豬,大概是因為雞肉比豬肉貴;將雞毛埋於三叉路口,是為了讓鬼蜮到三叉路口後被白雞毛晃得走錯方向;換新褲帶,是怕舊褲帶年久失修紮不緊,讓鬼蜮從衣縫中鉆了進去。這叫層層設防,萬無壹失。呵呵,迷信嘛,有多少說得清楚的!

桐城民俗十大怪(5):胎盤瓦罐樹下埋——胞衣罐

桐兒出生後,將胎兒胞衣裝入瓦罐中,埋在村旁最高大的樹下,寓意“樹高千尺,人高萬丈”。

胞衣是個非常非常特別的東西,怠慢不得。在那裏,有著我們對混沌世界的些許記憶,有著我們壹奶同胞的些許余溫。伴隨著人生的第壹聲啼哭,我們從胞衣中脫胎而出,代表著與母體分離的正式儀式,更代表著漫長人生的獨立宣言。因之,大家都要將胞衣罐放在壹個特別的地方,永久地保存起來。

有人將胞衣罐放到村邊大河的中心,流水潺潺,生命不息;有人將胞衣罐埋在自家的院子裏,無論妳走到何方,都沒有離開自己的親人;有人將胞衣罐深埋在屋後的竹林中,竹筍根根,仿佛祖宗;有人將胞衣罐掛在高樹上,讓小鳥充當天際的使者送出自己的第壹份饋贈。

但無論在什麽地方,有資格安置胞衣罐的壹定是個男人,壹個將小生命帶來人世的男人。小小的胞衣罐,系著每壹個父親的責任,刻著生命代代相扣的傳承。伴隨著胞衣罐的脫手而出,這個男人壹步壹個腳印朝著家的方向走去。小時候,壹個男人將我們的胞衣罐以自己的方式好生安置;不多年,我們也要將壹個自己制造的胞衣罐安置在壹個自己認為最合適的地方。胞衣本出自女人,男人只是將它們連接了壹下,使它們成為壹串。

文都人格外聰明些,將胞衣罐埋在村旁最高大的樹下,稱埋藏胞衣罐的鄉裏為“原籍”。沒有比這更偉大的發明了!那些遠離故鄉的遊子,撮壹把樹下的泥土,壹定能夠聞到童年的氣息;將這把故鄉的泥土供在香案上,仿佛是在供自己的祖宗。桐城人的這壹偉大發明,超越時間隧道,讓我們隨時可見自己的親人。

只是,心在痛,因為胞衣罐在我們這壹代算是斷了根。自從小生命從壹個叫醫院的地方產生,胞衣就不見了蹤影。不知道是流進了下水道,還是被熬成盤中羹,抑或成了某貴人的滋補養顏品。沒有機會將自己制造的胞衣罐安置,仿佛根本就不是男人。

城民俗十大怪(6):椒椒叔叔壹起來--嗷叔叔

叔叔是指父親的弟弟,泛指比自己父親年紀小的父輩。但是,全國各地對叔叔的稱呼不盡相同,廣東人叫“阿叔”,天津人叫“掰掰”,東北人叫“老叔”,江淮壹帶叫“?爺”或“?爸”,吳越壹帶則叫“戽餵”。這其中,最特別的是安徽桐城人,把叔叔稱作“椒椒”。

為什麽這樣稱呼呢?且聽壹段饒有興趣的傳說:清朝名臣張英壹日擬寫奏章,誤將“叔”寫為“椒”。康熙帝展閱,好奇心大發,遂詢何故。張英為了自尊,謊稱道:敝鄉有壹俗,稱“叔”為“椒”。豈料康熙生疑,要派人前去探個虛實。張英聞訊驚恐萬狀,欺君之罪如何了得?便暗派侍從快馬馳往老家桐城,讓縣令三日內遍喻縣民,改“叔”為“椒”。待皇帝欽差抵桐遍詢民眾,結果眾口壹詞。自此,“叔叔”的別稱“椒椒”便在桐城流傳至今。

這個故事編得不賴,可故事畢竟只是故事,不能當作正史看待。稍微有點常識的人不難發現,這個故事有很多的漏洞:把“叔”寫成“椒”的可能性並不大,古代文人惜紙,下筆前都很認真;奏章寫好後要仔細檢查,重要的還要備份,弄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皇帝知道後,老實承認也沒什麽,撒謊可真是掉腦袋的欺君之罪;“叔”有好幾種意思,奏章中的“叔”不壹定正好是“叔叔”的意思;這個故事有好幾個版本,有的將主人公說成是張英的兒子張延玉;如果真是寫錯了,用家鄉話來推托照樣沒有面子;這麽個小事,就算皇帝真的知道是在撒謊,也斷然不會派人暗訪;民間的習慣稱呼是很難改變的,就算當時應急改變,日後也絕對不會叫成習慣。

為了考證桐城“椒椒”的來源,需要註意下面兩條 “硬證據”:其壹,並不是桐城所有地方的人都這樣稱呼,個別地方有其它的叫法。在桐城,大多數人叫椒椒,但也有地方叫叔叔的;其二,全國並不是只有桐城壹個地方這樣稱呼,江西貴溪和永修兩地也是這樣叫的。難道這兩個地方的人都是從桐城遷過去的?事實上,桐城人大多反而是從江西遷移過來的。

這無意中給我們提供了壹條線索:大多數桐城人是從江西瓦屑壩移民過來的,而瓦屑壩明顯只是壹個移民中轉站,那些將叔叔稱作“椒椒”的桐城人,是不是來自江西貴溪和永修呢?不管怎麽說,這裏提供了壹條重要的線索。

由於提供的相關信息太少,遍查方言資料,也無法得出“椒椒”的確切來源。在這裏,姑且提供壹個大膽的猜測:叔通菽,菽是壹種豆類植物,以豆類喻指小,所以叔叔指比父親小的人;椒是壹種香料植物,指的是“花椒”不是辣椒(明末才從美洲傳入),椒的果實比菽還小,同樣可以用來喻指小,進而指代比父親小的人。

桐城民俗十大怪(7):酸甜苦辣擱壹塊——胡椒湯

從正月初壹開始,桐城人給各種生靈過生日:壹雞,二狗,三豬,四羊,五牛,六馬,七人,八谷,九豆,十粟。其實也就是說說,並沒有見過什麽人真的給這些生物作壽。初二的狗不會多啃壹快骨頭,初三的豬也不會多吃壹口米糠,至於馬和羊,桐城基本上見不著,而豆谷之類,春節的時候正在冬眠呢。只有初七的人生日,壹定是要好好過的。桐城的風俗,正月初七的晚餐,每個人都要吃酸辣湯,又叫胡椒湯,表示人生會遇到各種酸、甜、苦、辣之事。

可能是桐城不怎麽產胡椒,也可能南方人不怎麽愛吃胡椒,反正,這個酸辣湯很多人是不放胡椒的,但並不妨礙叫它胡椒湯。拋開寓意不說,單從口感上來講,胡椒湯味道還是相當不錯的,比北方人做的什麽辣糊湯要好很多。胡椒湯的主料是豆腐、澱粉、山粉,再放些臘肉、冬菇、冬筍、熟雞肉、肉絲、雞蛋、香油、雞血、辣椒,味道算是蓋了帽了。壹看這些原料大家都清楚,酸辣湯其實既不酸也不辣,加上平時又很少能吃到,所以大家都逮到吃好幾藍邊碗。

酸辣湯並不特別,四川、上海、北京、廣州,幾乎每個有人的地方都有。北方的偏酸壹些,南方的偏甜壹些,四川的偏辣壹些。桐城酸辣湯的特色不在於口味,而在於文都人將這壹鍋濁湯賦予了特別的文化含義,讓人回味無窮。記得有壹首歌就叫《酸辣湯》,裏面說“酸酸辣辣的感覺,味道十分好喝特別,讓地球慢慢變火球,燃燒到溫度最高點”。我不知道歌詞是誰寫的,但肯定不是桐城人寫的。

那麽,為什麽人的生日安排在正月初七呢?民間傳說,女媧造物時,前六天分別造出了雞、狗、豬、羊、牛、馬,第七日造出了人,因此,正月初七俗稱“人日”,又叫“人勝日”、“人慶”等。怎麽慶祝呢?各地的方式不壹樣:(1)戴人勝:女子用彩紙、絲帛、軟金銀等材料制成小人的形狀戴於頭上,或貼於屏風等處。(2)贈花勝:人們制作各種花勝(樣式為花朵)相互饋贈;(3)吃七寶羹:人們用七種新鮮的節令蔬菜加米粉做成羹食用,稱為“七寶羹”;(4)出遊、登高:仕女出遊與文人墨客登高賦詩,唐高適《人日寄杜二拾遺》詩雲:“人日題詩寄草堂,遙憐故人思故鄉。柳條弄色不忍看,梅花滿枝空斷腸。身在南蕃無所遇,心懷百憂復千慮。今年人日空相憶,明年人日知何處?”。相比較而言,還是桐城人吃胡椒湯的發明最出彩,既壹飽口福,還有文化上通俗易懂的講究,可謂壹舉兩得。

桐城民俗十大怪(8):新娘原來是妖怪--砸新人

桐城有“砸新人”的習俗,寓意“越砸越發”。只要見到有迎親的隊伍從村莊邊經過,都有好事者吶喊“砸新娘”,並隨手抓起幾把沙土或瓦碴子砸過去,以此要挾迎親隊伍的頭人(壹般是媒人)發喜煙喜糖。大人們砸新娘壹般都是象征性的,而小孩子卻不管那麽多,亂砸壹氣,有時甚至會把新娘砸得花容失色。不過,新娘多少有所準備,事先帶上壹條方巾,不等沙土砸過來就將方巾把頭遮起來。記得文化大革命的時候,為了防止被砸,新娘子前面舉壹個毛主席的石膏像,這樣誰也不敢砸了,誰都怕把毛主席他老人家給砸壞了。但這個法子也只管了壹陣子,後來小孩子還是照砸不誤。那時大家日子都過得緊,新人並不是過壹個村子都散糖果的,妳不砸,她是不給的。

壹般來說,“砸新人”有不成文的規矩,主要是三條:只有路過的才能砸,本村莊的壹般不能砸;小孩子可以砸,大人壹般不能砸,起碼不能狠毒地砸;散過喜煙喜糖後不能再砸。其實,迎親隊伍自己也是矛盾的,如果砸狠了他們肯定不高興,但如果壹路上無人來砸,他們也很失落。且不說“不砸不發”,起碼表示妳這個隊伍的人際關系不怎麽樣,招搖過市的都不惹眼,沒有理答妳。大喜的日子,稍微砸壹砸,鬧著玩兒,不管砸了誰,都不會生氣惱怒的。所以。壹些辦事細心的人家,會事先給幾個喜歡熱鬧的人打招呼,叫他們安排人來砸。

可能真的是為了鬧著玩兒,“砸新人”的風俗非常普遍。東鄉族的婚俗,鬧新房時用枕頭砸新娘,迫使她盡早掀開蒙面的布巾;戴厚英在《流淚的淮河》中描述,淮北人鬧新房時用楝樹果子砸新娘;在湖北孝感,迎親時女方親友用預先準備的樹棗、蘿蔔條以至豆渣、飯團等輪番拋擲取樂,主要是砸新郎;在東北,新娘去夫家的時候,喜歡用五谷雜糧砸新娘。相比較而言,桐城的砸法顯得比較原始,多少有點野蠻。

這不由得讓人起疑:此俗何來?從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別地壹般在鬧洞房的時候砸,桐城卻在迎親的路上砸;別地弄個東西隨便砸壹砸,桐城卻弄個磚頭石塊實實在在地砸;別地砸壹砸純粹為了取樂,桐城卻在取樂的同時取壹點喜煙喜糖。《康熙桐城縣誌》曰,“同安郡其俗信鬼神,好遙杞,父子或異居,人性勁躁,包藏禍害,視死如歸”。難道說,桐城人自古以來本性野蠻?

竊以為,非也。即便桐地自古民風強悍,《康熙桐城縣誌》也說,“自平成(南朝)後其俗頗變,尚淳質,好儉約,喪杞婚姻胥近於禮”。況且,別地的人罵桐城人,也只說陰險狡詐,斷不會說野蠻粗俗的。

雖然不能確切地知道“砸新娘”的緣起,大體的發展線索還是可以猜出壹鱗半爪的。(1)舊時的人有很強的地盤意識,從他們的地盤路過,多少要留下壹點買路錢,否則就會被人譏笑為軟弱無能。(2)舊時的人很迷信,紅喜事從壹個村莊過,這個村裏的人以為妳帶走了喜氣,必須把妳的喜氣給砸掉;白喜事從壹個村莊過,這個村裏的人以為妳帶來了晦氣,妳必須放鞭炮給嚇走。至於“越砸越發”,不過是發展到後來的壹個托詞,好比壹個人把東西打碎了,雖然心裏很難受,嘴裏卻說“碎碎(歲歲)平安啦!”

實際上,與桐城相類似的“砸新娘”也還是有的,比如廬江與桐城交界的地方、宣城的壹些地方。只是,這兩個地方多少都與桐城相關,廬南自不必說,宣城在近代是有大量桐城移民的。大家知道,桐城人大多是從江西、兩湖移民來的,估計這些區域十有八九會有此遺風。

桐城民俗十大怪(9):煮魚上桌不算菜

吃魚好處多多,除了味道鮮美、眾口可調,還能治病強身、延年益壽。過年的時候,吃魚又被賦予特別的含義,所謂年年有魚(余)、吉慶有魚(余)是也。在大多數地方,大年三十晚上都要吃魚,以討壹個吉利,所以魚是必不可少的壹道菜。過去有副常用的春聯:“向陽門第春常在,積善人家慶有余”。舊時,壹些文縐縐的知識分子是只吃魚不吃肉的,因為這些所謂的君子“聞其聲不忍食其肉”,而魚被宰殺時是不會發出嚎叫的。

在桐城,大家也是喜歡吃魚的,招待客人壹般都是做三牲飯,即以雞、魚、肉為主的家常飯。就算是祭祀祖宗,帶的也是三牲碗。過年的時候,照例是要煮魚的,大年三十晚上煮魚照例是要上桌的,可是,不知道什麽原因,煮魚上桌並不算壹道菜,是萬萬不可以動筷子的。難道說桐城人就不想“年年有魚(余)”,就不想過年的時候討個吉利?非也!原來是因為桐城人的思維和常人不壹樣,常人為了追求“年年有魚(余)”,覺得應當把這個“魚(余)”吃掉,而桐城人認為,“魚(余)”就應當“魚(余)”著,吃掉就不“魚(余)”了。

竊以為,兩種理解無所謂誰對誰錯,只是桐城人的理解有比較深的文化內涵。因為,過年吃魚是正常的,現在妳吃了,文化含義不飽滿;而過年不吃魚是反常的,文化標誌性就非常強。只是,大過年的,連條魚都吃不上,有點對不起自己的嘴巴和口水。由於不太人道,更有點自己跟自己過不去,所以很多地方實行了適當的變通,要求相對寬松壹些。在這些地方,只是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魚,正月初壹到十五,請客要上兩碗魚,壹碗可以吃,另壹碗不可以吃,到底要吃哪壹碗聽主人招呼。不能吃的叫“碗魚”,意思是裝在碗裏不能動的。後來,索性更寬松壹點,大年三十也上兩碗魚了,反正吃了壹碗還剩下壹碗,不愁沒“魚(余)”。

可能,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魚並非桐城的專利,但這種民俗肯定不普遍。而且,即便同樣是不吃,說法未必壹樣。比如,東北壹些地方三十晚上也是不吃魚的,但他們是因為魚兒多刺,怕壹年裏老有撥不完的刺;舊時,北方有些地方不僅三十晚上不吃魚,他們什麽時候都不吃魚,因為缺少外來的佐料,無法將魚去腥。

桐城民俗十大怪(10):死後帶累下壹代——忌血葬

舊時,無論什麽地方的人,對葬儀都是極其重視的。作為壹種帶有明顯宗教色彩的葬儀,總有壹些迷信的說法和做法,可謂是五花八門、千奇百怪。只是,不管多麽怪異,大家都普遍尊奉壹個***同的信念:入土為安。按照佛教的說法,只有入土為安,才能投胎轉世。所以,在轟轟烈烈的葬儀之後,壹定要將逝者盡快葬下去,這是第壹要務。過去,如果壹個人混得悲慘,都會聊以自慰地說,“只求壹把黃土埋起來”;如果壹個人十惡不赦,大家就會詛咒他“死無葬身之地”。

可是,桐城這個地方偏要反著來,人死以後忌血葬,要在野外找壹個避風且風水好的地方將棺木厝放起來,用稻草蓋上防雨雪,俗稱“厝基”。乍壹聽,壹定以為桐城是個少數民族聚居地,因為有些少數民族喜歡在臨江河的山崖絕壁間鑿眼、釘樁厝放棺木,稱“懸棺葬”;有些少數民族將棺木厝放在山洞裏,稱“洞穴葬”;藏族人將屍棺厝放在高臺,稱“天葬”。

問題是,無論是懸棺葬、洞穴葬還是天葬,都屬於壹種“安葬”,即最後的安置。因為這些少數民族不作興土葬即埋葬,雖然沒有入土,但已經“安”了。而桐城則不同,棺木厝放在野外只是臨時措施,三年五載以後,還是要再行安葬的。這就引出壹個問題:桐城人是信奉土葬的,也是相信入土為安的,為什麽遲遲不入土埋葬呢?這其中,壹定是有原因的。

“厝”,暫時放置,待葬或改葬。那麽,為什麽現在不速葬呢?現代的人解釋說,只有厝放三年以上,才會投胎轉世。這完全是把話說反了,沒有說到點子上。暫時不安葬,估計有幾方面的原因:

(1)過去的人窮,安葬不起,就暫時厝放壹下,等待家族中死的人多了,湊在壹起合葬,這樣可以減少費用;

(2)過去戰火紛飛,很多人逃荒時客死它鄉,暫時厝放壹下等待回家安葬。古徽州也有厝放的習俗,只是他們條件好些,不是厝放在野外,而是厝放在特制的寢樓裏。

(3)過去有丁憂三年的習俗,為了盡孝道;

(4)壹時沒找好墓地或壹時買不起墓地;

(5)安葬多在遠處,而厝放壹般都在家門口,可以為晚輩祭祀或哭墳提供方便。這幾種力量的合力,使厝放成為壹種習慣,而當習慣已經養成,即使這五方面的力量壹個都不存在,它已經作為壹種風俗根深蒂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