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妳申請的種類跟Schedule A, Group1 or 2沒有半毛錢關系,就不用選。
2-有的人已經在美國,在申請I-140的同時(比如說特殊人才),可以同時申請綠卡、工作許可和回美證。
3-Part 7問得是妳的配偶和小孩。妳說妳目前沒有在美國,家屬也就只能跟妳壹起在領館簽證。
adjustment of status代表在美國境內提交綠卡申請表。顯然不適合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