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綠卡持有人在國外停留時間超過180天,且沒有美國再入境許可,入境時會被海關人員詢問壹系列問題。此外,如果綠卡持有人在美國境外的時間超過1年,並且沒有再入境許可或者再入境許可已經過期,則需要申請新的移民簽證(SB-1簽證)進入美國,恢復綠卡身份。
很多申請人都有疑問。我已經逾期居留,我的綠卡已經丟失或過期。沒有SB-1簽證可以回美國嗎?
答案是:可以。
綠卡過期或遺失不影響身份,但如果要進入美國,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有進入美國的身份。離開美國不到壹年,過期的綠卡仍然可以進入美國海關。但問題是,如果妳沒有合理的解釋,沒有出示相關證件I-131A(登機紙),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是不會讓妳登機的。
如果申請旅行證件I-131A(登機紙),有效期壹般為30天,申請人需要在有效期內返回美國。然而,獲得旅行證件(登機文件)並不能保證順利進入美國,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的CBP工作人員在進入美國時仍會進行必要的檢查。/zd/y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