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親子鑒定需要被鑒定人親自到場,大人出示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孩子年滿16周歲出示身份證戶口本,不滿16周歲出示戶口本或醫學出生證明,工作人員現場核實身份並拍照取樣。憑親子鑒定報告書去相應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所需要的證件有:能夠證明被鑒定人身份的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軍人身份證明、出生證等。無以上證明者就需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街道辦、公安派出所申請鑒定證明。
擴展資料
司法親子鑒定特點:
司法親子鑒定的受理程序相對嚴謹,以確保鑒定結果的準確、真實、公正、有效。
(1)被鑒定人必須親自來本中心辦理實名委托;
(2)被鑒定人必須提供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
(3)被鑒定人必須承諾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
(4)我鑒定中心認真核對被鑒定人身份信息並現場拍照;
(5)親子鑒定樣本必須由本中心工作人員采集,必要時須有公證人員在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