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正本
2、兩份留學理由書(詳細寫明去日本學習的目的和學科)
3、本人經歷書(寫明從上小學迄今為止的情況)
4、誓約書(由日本駐華使館發給,本人應簽名或蓋章)
5、日本入境簽證申請表(由日本駐華使館發給)
6、親屬關系表(由日本駐華使館發給)
7、本人如在國內直接申請簽證,上述所有材料須遞交給日本使館,日本使館再將材料送回日本國內審查,通常需要較長時間,而且被拒簽的可能性也比較大。因此,建議采取由在日本代理人代辦的方法。
簽證申請提交地點:
申請人需根據居住地所屬的日本使領館或授權代理機構來提交。
日本大使館、各總領事館、辦事處管轄地區:
日本駐華大使館:北京市、天津市、陜西省、山西省、甘肅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
日本駐上海總領事館: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蘇省、江西省
日本駐廣州總領事館:廣東省、海南省、福建省、廣西壯族自治區
日本駐沈陽總領事館:遼寧省(除大連市)、吉林省、黑龍江省
日本駐重慶總領事館: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
日本常駐大連辦事處:大連市
日本駐青島總領事館:山東省
日本駐香港總領事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簽證審理時長:
簽證申請材料的審查壹般需要5個工作日。根據具體情況,有時可能會延長審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