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狀況是按到達時間計算的,而不是扣除保障的時間。這取決於妳什麽時候能來。
即使妳沒有超齡,成功來了(這個可能性很小,我上面解釋過了),如果妳男朋友/未來老公想通過妳來,也要排到6年(6年以上,但是妳來了,5年後大概半年入籍,然後給他辦理手續就可以了)。
既然妳已經結婚超齡了,那就要等妳媽媽來了入籍(5年),再給妳家申請安排結婚子女(全家)(F3),大概要9年左右,所以妳至少要來5+9+1或者2=15-16。
具體可參考移民局官網。
http://travel . state . gov/visa/frvi/bulletin/bulletin _ 4805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