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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農村扶貧開發的歷程與成就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壹直致力於發展生產、消除貧困的工作。但真正嚴格意義上的扶貧,是在改革開放以後提出並大規模實施的。從1978年到2000年,中國的扶貧開發大致經過了三個階段。

第壹階段:體制改革推動扶貧階段(1978-1985年)

1978年,按中國政府確定的貧困標準統計,貧困人口為2.5億人,占農村總人口的30.7%。導致這壹時期大面積貧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農業經營體制不適應生產力發展需要,造成農民生產積極性低下。因此,制度的變革就成為緩解貧困的主要途徑。

中國自1978年開始的改革,首先是土地經營制度的變革,即以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取代人民公社的集體經營制度。這種土地制度的變革極大地激發了農民的勞動熱情,從而極大地解放了生產力,提高了土地產出率。與此同時,在農村進行的農產品價格逐步放開、大力發展鄉鎮企業等多項改革,也為解決農村的貧困人口問題打開了出路。這些改革,促進了國民經濟快速發展,並通過農產品價格的提升、農業產業結構向附加值更高的產業轉化以及農村勞動力在非農領域就業三個方面的渠道,將利益傳遞到貧困人口,使貧困農民得以脫貧致富,農村貧困現象大幅度緩解。

據統計,從1978年到1985年,農村人均糧食產量增長14%,棉花增長73.9%,油料增長176.4%,肉類增長87.8%;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了2.6倍;沒有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從2.5億人減少到1.25億人,占農村人口的比例下降到14.8%;貧困人口平均每年減少1786萬人。

第二階段:大規模開發式扶貧階段(1986-1993年)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在改革開放政策的推動下,中國農村絕大多數地區憑借自身的發展優勢,經濟得到快速增長,但少數地區由於經濟、社會、歷史、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制約,發展相對滯後。貧困地區與其他地區,特別是與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在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差距逐步擴大。中國農村發展不平衡問題凸現出來,低收入人口中有相當壹部分人經濟收入不能維持其生存的基本需要。

為進壹步加大扶貧力度,中國政府自1986年起采取了壹系列重大措施:成立專門扶貧工作機構,安排專項資金,制定專門的優惠政策,並對傳統的救濟式扶貧進行徹底改革,確定了開發式扶貧方針。自此,中國政府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有計劃、有組織和大規模的開發式扶貧,中國的扶貧工作進入了壹個新的歷史時期。經過八年的不懈努力,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從1986年的206元增加到1993年的483.7元;農村貧困人口由1.25億人減少到8000萬人,平均每年減少640萬人,年均遞減6.2%;貧困人口占農村總人口的比重從14.8%下降到8.7%。

第三階段:扶貧攻堅階段(1994-2000年)

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入發展和國家扶貧開發力度的不斷加大,中國貧困人口逐年減少,貧困特征也隨之發生較大變化,貧困人口分布呈現明顯的地緣性特征。這主要表現在貧困發生率向中西部傾斜,貧困人口集中分布在西南大石山區(缺土)、西北黃土高原區(嚴重缺水)、秦巴貧困山區(土地落差大、耕地少、交通狀況惡劣、水土流失嚴重)以及青藏高寒區(積溫嚴重不足)等幾類地區。導致貧困的主要因素是自然條件惡劣、基礎設施薄弱和社會發育落後等。

以1994年3月《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公布實施為標誌,中國的扶貧開發進入了攻堅階段。《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明確提出,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力爭用七年左右的時間,到2000年底基本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這是新中國歷史上第壹個有明確目標、明確對象、明確措施和明確期限的扶貧開發行動綱領。

在1997年至1999年這三年中,中國每年有800萬貧困人口解決了溫飽問題,是進入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中國解決農村貧困人口年度數量最高水平。到2000年底,國家八七扶貧攻堅目標基本實現。

經過20多年不懈的艱苦奮鬥,中國的扶貧開發取得了巨大成就。

--解決了兩億多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農村尚未解決溫飽問題的貧困人口由1978年的2.5億人減少到2000年的3000萬人,農村貧困發生率從30.7%下降到3%左右。其中,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的貧困人口從1994年的5858萬人減少到2000年的1710萬人。這些人主要是生活在自然條件惡劣地區的特困人口、少數社會保障對象以及部分殘疾人。

--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1986年到2000年的15年間,在中國農村貧困地區修建基本農田9915萬畝,解決了7725萬多人和8398萬多頭大牲畜的飲水困難。到2000年底,貧困地區通電、通路、通郵、通電話的行政村分別達到95.5%、89%、69%和67.7%。

--經濟發展速度明顯加快。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執行期間,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農業增加值增長54%,年均增長7.5%;工業增加值增長99.3%,年均增長12.2%;地方財政收入增加近1倍,年均增長12.9%;糧食產量增長12.3%,年均增長1.9%;農民人均純收入從648元增加到1337元,年均增長12.8%。

--各項社會事業發展較快。貧困地區人口過快增長的勢頭得到初步控制,人口自然增長率有所下降。辦學條件得到改善,兩基工作(即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成績顯著,592個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中有318個實現了兩基目標。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迅速,有效地提高了勞動者素質。大多數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得到改造或重新建設,缺醫少藥的狀況得到緩解。推廣了壹大批農業實用技術,農民科學種田的水平明顯提高。貧困地區95%的行政村能夠收聽收看到廣播電視節目,群眾的文化生活得到改善,精神面貌發生了很大變化。

--解決了壹些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的溫飽問題。沂蒙山區、井岡山區、大別山區、閩西南地區等革命老區群眾的溫飽問題已經基本解決。壹些偏遠山區和少數民族地區,面貌也有了很大的改變。歷史上苦瘠甲天下的甘肅定西地區和寧夏的西海固地區,經過多年開發建設,基礎設施和基本生產條件明顯改善,貧困狀況大為緩解。

二、扶貧開發的政策保障

中國農村的貧困問題是歷史上長期形成的。貧困面積大、貧困人口多、貧困程度深是過去相當長壹個時期中國貧困地區的主要特征。基於對本國國情的把握,特別是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實際情況的認識,中國政府制定了符合國情的扶貧開發政策,把扶貧開發的基本目標和中心任務放在主要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上,從最緊迫的問題入手,量力而行,確保重點,分階段推進。

制定符合國情的貧困標準

中國是壹個發展中國家,人口多,底子薄,經濟不發達,農村尤其不發達。就中國的貧困地區而言,這種不發達主要表現在:壹是基礎設施薄弱。貧困地區較為集中的西部地區,雖然土地面積占全國的三分之二以上,但鐵路、公路和民航設施所占比重卻相對偏低。二是人口增長過快,教育、衛生等基本社會服務水平低。與經濟落後成為對比的是,貧困地區往往又是人口增長最快的地區。辦學條件差,教育設施落後,適齡兒童失學和輟學率較高,青壯年文盲比例較大。衛生保健水平也很低。三是農業生產條件差,財政收入水平低,公***投入嚴重不足。1986年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人均擁有農業機械總動力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50%。1993年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人均財政收入僅為60元,只相當於全國平均水平的30%左右。

上述貧困地區的實際情況,決定了中國扶貧工作要有壹個比較現實的貧困標準。中國貧困人口的標準最初是1986年由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在對6.7萬戶農村居民家庭消費支出調查的基礎上計算得出的,即1985年農村人均純收入206元的標準。到1990年這壹標準相當於300元,2000年為625元

。 中國的貧困標準是壹個能夠維持基本生存的最低費用標準,可以確保農村貧困人口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因而是客觀的,也是符合中國實際的。

確定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

為了集中使用扶貧資金,有效地扶持貧困人口,中國政府制定了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的標準,確定了壹批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

中國政府於1986年第壹次確定了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標準:以縣為單位,1985年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50元的縣。此後,隨著經濟的發展,特別是貧困地區經濟狀況的不斷改善,對貧困縣的標準也及時作出調整。1994年,中國政府重新調整了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的標準。具體標準是:以縣為單位,凡是1992年農民人均純收入低於400元的縣全部納入國家重點貧困縣扶持範圍;凡是1992年人均純收入高於700元的原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壹律退出國家扶持範圍(根據當時的典型測算,凡是超過700元的縣,90%以上的貧困人口基本上解決溫飽問題)。依據這個標準,列入《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有592個,分布在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涵蓋了全國72%以上的農村貧困人口。此後,中央政府采取的壹系列扶貧開發政策措施,主要是圍繞解決國家重點扶持縣貧困群眾溫飽而制定的。

通過對貧困縣的集中有效扶持,帶動了全國農村貧困問題的解決。特別是在扶貧資金方面,國家明確要求,中央的各項扶貧資金都用於這些貧困縣。1996年中央政府又進壹步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提出了最低配套資金比例(30%至50%),以保證地方配套的扶貧資金用在國家重點貧困縣。

扶貧重點向中西部貧困地區傾斜

向中西部地區重點傾斜是中國扶貧開發的壹項重要戰略舉措。中國經濟發展的區域特征十分明顯,東部沿海地區充分利用自身優勢率先發展,中部次之,西部相對落後。與此相關,中國農村貧困人口的絕大多數集中在中西部,尤其是西部,並呈塊狀、片狀分布在高原、山地、丘陵、沙漠等地區。這些地區是中國貧困人口最多、貧困程度最深、貧困結構最復雜的地區。在1994年中國政府確定的592個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中,中西部地區占82%。

從1994年起,中國政府開始調整國家扶貧資金投放的地區結構:把用於沿海經濟比較發達省的中央扶貧信貸資金調整出來,集中用於中西部貧困狀況嚴重的省、自治區;中央新增的財政扶貧資金只支持中西部貧困地區。同時,國家從全局著眼,制定優惠政策,積極推動東部地區與西部地區的橫向聯合和對口扶貧協作。

為加快西部地區的發展,縮小地區間發展差距,近年來中國開始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國家在西部地區優先安排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和資源開發等建設項目,並不斷加大對西部地區的投入和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為推動西部地區發展和貧困人口解決溫飽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

加大扶貧開發投入力度

近20年來,隨著國家財力的增強,中國政府安排的專項扶貧投入不斷增加。2000年中央各項扶貧專項資金達到了248億元,與1980年相比,增加了30倍。中國政府安排的扶貧專項資金累計達到了1680多億元,其中財政資金800多億元(含以工代賑資金390多億元),信貸扶貧資金880億元。按照中央要求的配套比例(1996年以後為30%至50%),地方政府扶貧投入的力度也相應加大。

中國政府專項扶貧資金主要包括兩大類:財政扶貧資金和信貸扶貧資金。財政扶貧資金又包括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等。1997年,國務院為了加強對各類扶貧資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制定了統壹的《國家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對各類扶貧資金的扶持對象、條件等作了明確規定,強調各類扶貧資金要根據扶貧攻堅的總體目標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發揮整體效益。不同渠道的扶貧資金的投入重點是:財政扶貧資金主要用於建設基本農田、興修小型水利工程、解決人畜飲水困難、修建鄉村道路、科技培訓和推廣農業實用技術等;扶貧信貸資金主要用於增加貧困戶當年收入的種養業項目。同時,各級扶貧工作專門機構加強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檢查、監督。審計部門對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嚴格審計,發現問題及時查處。這些措施,對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如期實現基本解決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目標發揮了關鍵作用。

制定支持貧困地區、貧困農戶發展的優惠政策

中國扶貧開發的優惠政策包括幫助貧困戶解決溫飽和支持貧困地區經濟開發兩個方面。

幫助貧困農戶發展的優惠政策有:對尚未解決溫飽問題的貧困戶,免除糧食定購任務;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扶貧貸款的使用期限,放寬抵押和擔保條件;按照農業稅條例的有關規定,減免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

支持貧困地區經濟開發的優惠政策有:中央政府逐步加大對貧困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二級轉移支付制度,為貧困地區提供財力支持。對貧困縣新辦企業和發達地區到貧困地區興辦的企業,在三年內免征所得稅;根據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適當提高庫區建設基金和庫區維護基金標準,專項用於解決水庫移民的溫飽問題。

落實扶貧工作責任制

為使扶貧開發工作得到有效開展,中國政府於1986年6月成立了國務院貧困地區經濟開發領導小組(1993年更名為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專門負責組織、領導、協調、監督、檢查貧困地區的扶貧開發工作。壹些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地(市)、縣級政府也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地的扶貧開發工作。

中國的扶貧開發實行分級負責、以省為主的行政領導扶貧工作責任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是貧困面積較大的省、自治區,都把扶貧開發列入重要議程,根據國家扶貧開發計劃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實施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要負責人親自抓扶貧工作,並負總責。中央的各項扶貧資金在每年年初壹次下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扶貧資金、權力、任務、責任四個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所有到省的扶貧資金壹律由省級人民政府統壹安排使用,並由各有關部門規劃和實施項目。

加強貧困地區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在中國,農村基層組織在動員和組織群眾參加改變自身命運的扶貧開發中作用重大。中國政府在扶貧開發中強調加強村級組織建設,以此提高農戶的自我組織程度,引導農戶積極參與扶貧開發。近年來,中國政府在農村大力推行村委會直接選舉制度,根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真正將群眾擁護、有能力帶領群眾改變貧困面貌的人選舉為村幹部。同時,嚴格實行村務公開,村級財務的各項收支、扶貧資金的發放使用、承包合同的簽訂和變更等各項事務,都要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的檢查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