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移民中介 - 公租房的移民條件是什麽?

公租房的移民條件是什麽?

為進壹步規範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充分發揮住房保障在解決群眾住房問題中的作用,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貴州省發展改革委、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聯合印發《關於進壹步規範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

意見內容涵蓋“推進實施精準住房保障”、“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管理”、“落實各項支持政策”。其中,《意見》提出,符合條件的低收入或重度殘疾人家庭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時,應當減免不低於40%的租金;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築面積小於60平方米;國有儲備土地優先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

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或重度殘疾人家庭盡可能予以保障,公租房租金至少降低40%。

《意見》提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特別是低收入家庭(住房救助)和分散供養貧困人口,提出申請並符合條件的,應當予以保障。多渠道滿足住房困難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進壹步規範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努力使本地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盡可能得到保障,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合理輪候期內得到保障。

在新市民住房保障要求方面,堅持量力而行、量力而行的原則。根據財政承受能力,重點保障環衛、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務行業,青年教師、青年醫生等無房新就業人員和符合重點發展行業條件的城鎮穩定就業農民工。

符合條件的家庭,如復員退伍軍人(特別是傷殘退伍軍人)、優撫對象、農村獨生子女戶、農村二絕育戶、孤寡老人、原國民黨退伍軍人、建檔立卡貧困戶、見義勇為人員等,優先享受公租房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先保障符合保障性住房條件的低收入殘疾人家庭,並在住房分配中照顧地段和樓層生活不便的殘疾人。符合條件的低收入或重度殘疾人家庭,在租住公租房時,免收不低於40%的租金。

意見同時明確,以本人或家庭成員名義已享受易地扶貧搬遷、大中小水庫移民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不得在當地重復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政策。

實物配租的單套公共租賃住房建築面積小於60平方米。

對於低保(住房救助)、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分散供養的貧困人口,可以以實物配租為主,租賃補貼為輔;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嚴格保障標準,單套實物公租房建築面積原則上應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

在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根據職工人數,在工業園區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用地中,可采取集中建設或長期租賃建設的方式,增加集體宿舍形式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並可出租給園區用人單位或職工使用。

公租房籌集方式包括新建、購買、改擴建、長期租賃。對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實物供應有需求的,上市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用地項目,必須按建設項目住宅總建築面積的5% ~ 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賃住房。

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城市,可以將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的租賃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長期租賃,租賃期限壹般不低於5年。

《意見》要求,完善公共租賃住房分配方式,根據保障對象住房、收入、財產情況和申請時間,采用綜合評分、隨機抽簽方式確定排序。定期檢查公共租賃住房的使用情況,定期審核保障對象的家庭人口、住房和經濟狀況的變化情況,及時調整保障方式和標準。完善公租房退出管理機制,對違規使用公租房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承租人,綜合運用增租、準入控制、信用約束、司法追究等手段,提高退出管理效率。

儲備土地優先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

在各項扶持政策的落實上,《意見》提出,壹是確保土地供應,二是加強資金保障,三是落實稅費減免政策。

儲備土地和收回國有土地,優先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根據財政承受能力,合理規劃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統籌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征收和租賃補貼發放的全部資金;繼續落實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優惠政策。

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表示,要加快完善以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和配租的產權住房為主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到今年年底,借助中國建設銀行信息平臺,實現全省公租房數據聯網,申請受理、退出管理、房源管理、資金管理等各項業務工作系統化。在有條件的地區,試點應用智能化技術成果,提升公租房社區信息化和安全防控水平,加快智慧社區建設,切實提升公租房社區居住品質。

截至2018年底,貴州省通過實物保障和租賃補貼解決了365438+多萬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然而,公租房的發展仍然不平衡。部分市(州)公租房保障需求較大,但覆蓋面較低,特別是新就業無房職工和有穩定就業的農民工。跟蹤審計還發現,保障性住房政策執行不嚴格,公租房用途改變,租金標準過低,租金收繳率低,租金管理不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