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請看總政治部關於軍婚的相關規定:
1,現役軍人不允許嫁外國人;
2.漢族軍人要求與漢族婚姻習慣不同的少數民族公民結婚時應慎重,在不違反少數民族婚姻習慣的情況下可以結婚;
3.總政治部規定,義務兵不準在部隊或駐地找對象,士官原則上不準在部隊或駐地找對象;
4、義務兵服現役期間不允許結婚,超期服役的義務兵和士官可以利用探親假結婚;結婚時,壹般應由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本人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狀況的證明,然後到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5.但是,部分超期服役的義務兵或者誌願兵在探親期間申請結婚的,也可以憑當地縣、市、市轄區人民武裝部出具的證明,到當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