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不齊備。如果申請材料不齊,壹定會要求補材料甚或拒簽的。
2、所有材料沒有英文譯文。使館為了盡量減少人為因素對簽證的影響,明文規定了對申請材料的要求。
3、只提供中文材料的復印件,原則上要求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審核後會如數退還。
4、材料不真實。使館在審查時,要確認所提供的材料真實與否。如果認為材料不真實,百分之百會被拒簽。
5、出國目的不明確。出國後可能會從事與所申請簽證內容不壹致的活動,比如持短期商務簽證去探親,到境外後滯留等。簽證官作出這樣的判斷,可能是根據以下原因:申請人在國內的職位和收入太低,會被國外的工作機會所吸引;申請人太年輕,無牽無掛,滯留境外的可能性較大;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不好,境外的生活條件會對他有強大的吸引力等等。
6、未能提供明確翔實的財力證明或只提供近期大額存款證明。
7、國內沒有強有力的約束,導致簽證官不相信妳會按時回國。
簡而言之,再簽的話,上面7個因素是要重點把控的,只有把材料跟上次相比有壹定的補充說明,對於美國簽證出簽才有幾率通過。如果回答的沒有解答妳的疑問,可以咨詢頻出網找找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