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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拿大後究竟可以享受什麽福利待遇

1)社會福利金

這是加拿大福利體系的壹塊基石,是用於保證每個加拿大人能保持壹個基本的生活標準,即有吃有住有穿。沒有收入,而且銀行存款在1000元以下的每個人都能申請到這筆錢,單身人士可獲每月500至700加元,三口之家可有1100至1300加元左右,已足夠維持壹個低水準生活,如果壹直沒有工作,則可以永遠拿下去。但請註意,新移民通常在頭6個月內是不能領這筆錢的,因為理論上,各位來都要帶壹筆錢,而且這筆錢能維持6個月的生活。

2)失業金

如果加拿大居民(綠卡或者公民)在壹年中連續工作了半年,因為失業、患病、生孩子或領養孩子而不能繼續工作,通過全國性的就業保險計劃便能獲得此項臨時收入。現行政策規定,在過去壹年中連續工作910小時,失業了即可領到這筆錢,通常是妳原月薪的56%,可連續拿十個月。

3)醫療保險 加拿大每個省都有醫療保險計劃,提供廉宜而高質的醫療服務。加拿大政府每年撥款約48億加元用於實現醫療保健福利。

保險計劃包括各項醫療服務、診金、住院和手術等費用,但不包括藥費。如果妳的家庭醫生認為妳需要住院,甚至手術,不論手術大小,壹切費用全部由醫療保險計劃負責。

4)生育津貼

加拿大的生育津貼也屬於就業保險(EI)的壹部分,包括母親生產津貼(EI Maternity Benefits)和 育兒津貼(EI Parental Benefits)。Maternity benefits最多可領取15周工資,Parental Benefits 最多可以領取35周工資。 根據生育的實際情況,領取的補助總額不變,但產前假最多可以休假三個月,產假後休假時間可以最多延長到壹年半,生個孩子幾乎有近兩年的時間待產育兒了!而且爸爸媽媽都可以申請休育兒假喔(總的時間不變的,但兩人都可以申請)~ 同時,不得因為懷孕而解雇員工。產假員工繼續保有其退休金或醫療計劃,並於產假結束後可以返回原工作崗位。

5)懷孕津貼

懷孕母親最早可以在預產前8個星期開始領取懷孕津貼,但是申請人需要經過兩個星期的等候期,所以懷孕母親最早可以在預產期前10個星期放產假,然後向加拿大人力資源部門的就業保險辦事處申請懷孕津貼。 這項福利最多可領取15個星期,領取時間是會在嬰兒出生後的第17星期停止發放,但若嬰兒因健康問題需要住院,停止發放的期限可以延長,但不超過52個星期。

6)帶薪休假

加拿大政府規定:全職雇員在工作壹年後可獲每年兩周(十個工作日)有薪假期;連續工作五年後,可獲每年三周有薪假期。假期不得以薪金替代。雇員不得因為懷孕而遭解雇。此外,還可獲得無薪產假,繼續保有其退休金或醫療計劃,並於產假結束後返回原工作崗位。產假中,產婦可申請就業保險EI。

7)牛奶金

從英文字面上看,沒有任何牛奶的意思,這是當地中國人給起的名字,意思是這筆錢夠小孩喝牛奶了。在加拿大,每個小孩從壹出生,壹直到18歲,都可以每月領取這筆補助,多少則是根據父母去年的收入而定的。當然,個別收入較高的家庭就無此待遇了,設立這筆補助的目的,壹是想幫助收入低的家庭,二是鼓勵大家多生孩子。

8養老金

加拿大人不論其資產或收入,均可獲得高齡保障退休金。OAS無須供款。由於領取資格視乎若幹居留年數規定,因此新移民並不能享有全數退休金。但如果妳是加拿大公民或移民,年齡在65歲或以上,在18歲以後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0年,則可以獲得部分OAS退休金,其計算方法是根據妳在加拿大居住的年期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