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在澳大利亞的親屬必須向澳大利亞政府承諾,向其擔保的申請人在抵達澳洲頭兩年內提供救濟、住宿、和參加英語班學習的幫助。
以下家庭成員申請人可辦理被擔保移民:
配偶
如果以同居關系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在提出申請前與擔保人同居了 12 個月。
打算在澳大利亞結婚的未婚夫妻
申請人親自見過擔保人,可以獲得 9 個月的居澳簽證。申請人必須在此期間與擔保人結婚並提出在澳大利亞永久居留的申請。如果符合所有必要條件,申請人可獲得兩年臨時居留簽證;如果兩年臨居期滿,申請人與擔保人的婚姻關系仍是持續的,申請人可以獲得永久居留簽證。
子女
申請人是擔保人親生或領養並由擔保人撫養(已婚或訂婚子女除外);
領養
擔保人是申請人領養的年齡未滿 18 歲的小孩,且領養關系得到澳大利亞州或領地有關福利機構的承認;或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領養的未滿 18 歲的小孩,在提出申請時,領養人或被領養人確實在海外至少住滿了 12 個月。
父母
申請人的子女在澳大利亞居住滿兩年 , 需通過子女人數分布測試 , 即您必須有壹半以上的子女澳洲居住 , 或者您在澳洲的子女大於您在任何其它國家的子女人數 ;
孤憐親屬
申請人是年齡未滿 18 歲的未婚孤兒,且澳大利亞擔保人的親屬。
特別需要的親屬
申請人由能力為需要其幫助的已成為澳大利亞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資格的新西蘭公民的親屬提供連續和實質性幫助。而澳大利亞的親屬或福利機構、醫院、療養院或社區服務機構不能提供此種幫助;
受供養的年老親屬、僅存的唯壹親屬。申請人是澳大利亞境外的唯壹的兄弟姐妹或已獨立生活的子女;
有相互依賴關系的伴侶
申請人是由澳大利亞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資格的新西蘭公民擔保的有相互依賴關系的伴侶。而且這壹關系在提出申請時已持續了 12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