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臺證分為單次入臺證,逐次入臺證,壹年多次入臺證證,三年多次入臺證。
2、單次證:在三個月內唯壹壹次入臺許可,有效期:簽發後3個月。通行證有效期為五年,個人旅遊簽證(G簽)有效期為六個月。臺灣入臺證有效期三個月,由送審之日起計算,在臺最長可停留十五天。
3、逐次證:逐次證是指逐次加簽的入臺證,只要於12個月內以自由行方式來臺兩次,並都沒有違規,或者持有經大陸地區核發往來臺灣的個人旅遊多次簽,就可以申請逐次證,有效期:簽發後1年。
4、壹年多次入臺證:是在有效期內可以多次入境,其中多次是沒有限制的。有效期:簽發後1年。
入臺證和臺灣通行證的區別:
入臺證全稱是《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是臺灣地區內政部門入出國及移民署發的入境許可證。
臺灣通行證全稱是《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是由大陸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核發的,相當於去臺灣的出境許可。入臺證又分為自由行、商務、健檢三種。先辦完臺灣通行證之後才能辦理入臺證,臺灣通行證是入臺證辦理的前提條件。
入臺證過期了怎麽辦?
重新辦理。臺灣通行證如果已經到期了,這個時候需要再次進行辦理的,在辦理的過程中還是到以前發放證件的公安機關去申請辦理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護照法》
第七條普通護照的登記項目包括:護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的簽發日期、有效期、簽發地點和簽發機關。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為:護照持有人未滿十六周歲的五年,十六周歲以上的十年。普通護照的具體簽發辦法,由公安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