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每年都是要申報的。2010年7月11日,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根據該規定,縣處級副職及以上的領導幹部、大中型國企領導每年須上報個人財產及婚姻變化、配偶子女移民狀況等。
其中,財產申報包含個人及家屬的收入、房產、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理財產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