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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酒店殺門案的辦案過程

八仙酒店殺人案是1985中的壹起轟動性謀殺案。嫌疑人黃誌恒涉嫌殺害澳門八仙酒店的壹家九口業主和壹名員工。死者年齡從7歲到70歲。次年命案曝光時,坊間盛傳兇手將死者屍體烹成叉燒包,在餐館出售。此案在港澳引起轟動。

關押期間,黃誌恒用汽水瓶切脈自殺,自始至終不承認殺人;案件中遺體的處理方式,嫌疑人是否得到了同壹方的協助,仍然是個謎。此案多次被改編成電影、電視劇、漫畫。由於劇情提到了“人肉豬肉包子”,據說每當電影上演,港澳地區的豬肉包子銷量都會下降。

背景

八仙飯店,位於澳門黑沙環(現維多利亞飯店舊址),約於公元1960年開業,由鄭林家族經營。鄭林原本是個燒臘攤販,卻得到了市場裏雞鴨攤主的幫助,借錢開了壹家餐館。1973年,他與妻子岑易慧結婚,育有四女壹子。這家人住在黑沙環四街。據街坊說,鄭林為人老實,很受街坊歡迎,但他的妻子沈迷麻將,經常出入賭場,非常看重金錢,不得人心。

本案的嫌疑人黃誌恒,原名陳子亮。事發時他約50歲,和壹個20多歲的兒子住在壹起。他是廣東南海樹樓村人。他的本名是阿奇,家境相當富裕。後來,他和家人來到香港定居。他因違法在香港被監禁了五年。服刑後,與黃姓女子結婚,育有兩子,1。

八仙酒店謀殺案發生後,警方發現他卷入了另壹起謀殺案。1973 165438+10月15他到香港魚湧英皇道,向壹個叫李賀的人借了10000元。遭到拒絕,於是將李賀夫婦和他們的妹妹捆綁起來,砍傷,溺死在浴缸裏,並試圖用液化石油氣竈放火。幸運的是,李賀和他的妹妹還有他的女兒。那時,他的名字叫陳子亮。後逃亡廣東南海縣平洲區平南鄉,住在老仆李家中,與李的女兒相戀。他們潛入澳門。為了逃脫警察的追捕,他切下了自己左手食指的壹段,並焚燒手指以銷毀指紋。1986,賓館案曝光後,李及其家人認出他就是。

壹個法律案件的事實

11個殘肢

8月8日中午,1985,黑沙灘阿婆洋灘冒出八塊殘肢,遊泳者立即通知海警。經民警清點,右腳底四個,左腳底兩個,手掌兩個。當時殘肢已經嚴重腐爛,在海水中浸泡了兩天多。因為有四只右爪,所以斷定至少有四人死亡。

澳門警方壹度懷疑非法移民遇到鯊魚,但他們四肢上的切口非常完整,斷指被壓扁,像是指紋被故意破壞。兩天後,壹只野狗在阿波譚洋咬了壹名婦女的左手手掌。三天後,警方發現了另壹名女子的右手掌,遊泳者也發現了壹只右腳。

項目調查

面對11件殘肢,警方迅速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期間,警司邀請內地法醫來澳協助檢驗斷肢並留下記錄,但命案調查毫無進展。

轉折點

1986年4月,也就是發現殘肢的8個月後,澳門司法警察局和廣州刑警先後收到八仙酒店老板鄭林的來信,這成為破案的契機。信中寫道:“哥哥鄭林去澳門多年,通過打拼做出壹番事業,但去年8月初突然失蹤,他在澳門的八仙酒店和房產由另壹個姓黃的人接管。最近在澳門路環城黑沙阿婆洋海面發現人肢,擔心哥哥壹家被殺。希望警方盡力幫助尋找宇哥的下落。”

鄭林的哥哥說,哥哥1985在7月份帶著兩個幼女回了老家中山,從此杳無音信。當時,他們懷疑他們的兄弟和妻子岑與有染,於是密謀殺害鄭琳,並推測兇手與岑事後反目成仇,於是殺害了她的家人。信中提到的10名失蹤人員包括:

八仙飯店老板鄭林(50多歲)和他的妻子岑易慧(42歲)。

女兒鄭寶瓊(18歲)、鄭(12歲)、鄭(10歲)、(9歲)和兒子鄭冠德(7歲)。

老板娘的母親陳莉榮(70歲)和老板娘的九姑陳震(又名陳麗貞,60歲)。

八仙飯店廚師鄭百良(61歲)

保持警惕

盡管這壹系列案件無法得到證實,但這封信促使警司對黃誌恒展開調查。

接到信後,警督重新檢查了去年收集的殘肢,發現壹名女性的指紋與八仙酒店失蹤人員陳麗貞的指紋相似。於是警督監視著黃誌恒,走訪了大約20條街采訪失蹤的人。

兩份自白

當時八仙飯店壹家雞鴨商戶指出,8月4日下午1985接到鄭林電話訂貨。工作人員送貨時,店裏壹切如常;第二天早上,服務員再次送貨時,發現八仙酒店突然貼出了“停業三天”的通知。雞鴨販子到鄭林住處拜訪,這時壹個陌生男子應門,指出鄭林壹家去了珠海。

同樣在8月5日,另壹名失蹤人員,女業主陳麗貞也神秘失蹤。她的鄰居說,壹大早,壹名30歲左右的男子來到陳麗貞家,說鄭琳的小兒子發燒了,讓她幫忙。他們乘出租車離開,陳麗貞再也沒有回來。

這兩份口供讓警方確信,鄭林壹家在8月4日至5日失蹤,1985;由於黃誌恒已經50歲了,警方懷疑壹名年輕人參與了這起謀殺案。

抓住嫌疑犯

同年9月28日下午,黃誌恒匆匆離開八仙飯店,欲進入中國大陸。發現時,他正要被攔下,帶到部門調查。警方發現,鄭林壹家失蹤後,黃誌恒不僅接管了八仙酒店,換上了新員工,還讓鄭林在黑沙環第四街的房產。黃誌恒和壹個二十多歲的兒子住在另壹個單元,兒子開的車也是鄭林的。

在接受質詢時,黃誌恒指出他只想把妻子送回大陸,並否認潛逃。他還指出,他用真金白銀在鄭林買了壹處房產,是走私賺來的。當晚,他指出自己哮喘復發,情緒激動,揚言要去咬舌頭。第二天,警官正式發布了10名失蹤人員在八仙酒店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相關信息。

之後,黃誌恒改變口供,稱鄭林欠他60萬賭債,並交出全部財產。鄭林壹家在那之後移民了,但警官並沒有找到鄭林壹家的離境記錄。此時,警方在黃誌恒萬嘉南通銀行紅市支行找到了鄭林的保險櫃鑰匙、回遷證、四個孩子的出生證明、學生證復印件。

1986 10 2、黃誌恒被正式起訴,移交刑事檢察庭調查,裁定證據成立,發回澳門監獄候審。

犯罪原因和殺人過程

1986 10 10月6日,黃誌恒在獄中披露了此事,事情的起因全是鄭琳未能償還賭債。黃誌恒和八仙酒店的老板鄭林認識多年,他們經常壹起賭博,通常打麻將,有時賭沙蟹。命案發生前壹年(1984)的壹個晚上,黃與鄭林夫婦和廚師在酒店裏賭錢打沙蟹,鄭妻子的九姨也在觀戰。黃誌恒以2000澳門幣與鄭琳比賽。經過壹輪對抗,黃贏得了近654.38+0.8萬人民幣。當時,鄭林承諾壹年內還清賭債,並口頭承諾如不能償還將賓館自願抵押給黃。案發前壹年內,黃多次拒絕向鄭林夫婦討債,未能討回任何款項。直到案發當晚(1985年8月4日),黃誌恒才去酒店向鄭林討債。當時,鄭拒絕了。因為鄭曾承諾,如果他不能償還賭債,他將放棄酒店給黃,所以找到了另壹名廚師和壹群記者,並通知他們他將於8月8日上班,但放棄酒店的計劃也被鄭林拒絕。據黃誌恒說,他想讓鄭林先還兩三萬,余款可以慢慢還。這時,鄭林說:“怎麽了?”妳又借錢了。”(還有什麽?妳沒有借據。x是粵語罵人),於是雙方發生了爭執。黃誌恒拿起舞臺上的啤酒瓶,砸破瓶底,成了壹件半碎的武器。他壹手按住站在身旁的鄭冠德(鄭莫林子),用壹個破瓶子抵住他的脖子,叫大家不要提高聲音。雖然當時鄭林的家人和廚師***9個人都在場,但因為鄭冠德是鄭林夫婦的獨子,大家都不敢動。黃誌恒命令每個人用繩子互相捆綁,用布堵住他們的嘴。最後,鄭的妻子岑慧儀和鄭冠德被綁。黃命令岑氏用繩子把他的小兒子捆起來。此時,鄭的妻子突然發難,大聲喊叫,要去接兒子。黃誌恒沖上去,用壹個破玻璃瓶砸向鄭妻子的脖子,岑氏當場死亡。黃惱羞成怒,然後徒手將壹個破瓶子摔死或掐死其余的人。當時屋內的9名受害者中,鄭林的小兒子鄭冠德是最新的受害者。在他被殺之前,他對兇手黃誌恒說,“我姑姑會報警並逮捕妳的!後來到了他九姨家,假裝鄭琳的小兒子發燒,把他騙到酒店,然後殺了他。黃誌恒承認,分屍花了8個小時,然後幾次把屍體裝進兩層黑色塑料袋,壹個接壹個,丟棄在垃圾桶裏。

自殺,遺書

黃誌恒被捕後自殺了兩次。1986 10 10月4日下午,他用市監獄的鐵皮垃圾箱將自己的左手腕割直,然後橫鋸。他被犯人發現,經過5個小時的搶救才保住了性命。

65438年初+同年2月,在獄中與女伴李多次見面。最後壹次見面,雙方都淚流滿面。他二十多歲的大兒子阿元也同時來看望父親,兩人神情肅穆。

65438+年2月4日淩晨,黃誌恒莫峰用蘇打水蓋住戒指,在之前自殺的傷口處再次切開靜脈;早上8點,獄警分發早餐,發現他已經沒有了呼吸,手腕上蓋著沾有血跡的被子。他當時住在市監獄大樓A棟樓下的5號倉庫,倉庫裏有28個人。壹些囚犯後來指出,當晚他看到黃誌恒坐在床上,利用外面的光線制作塑料花,以為他只是在消磨時間。警方事後在黃誌恒身邊發現了壹封遺書、哮喘藥和幾本色情雜誌。

黃誌恒死前給報社寄了壹份供狀,這是黃誌恒唯壹解釋此案的文件,文筆相當粗糙。信中說:

"

請為我平反這個冤案。請認為壹個垂死的人會說謊。我在法官面前忍受壹切是有原因的。

9月28日兩點,司法部說想了解壹些情況。我已經在那裏坐了十多個小時了。這段時間,我估計他們在觀察我的心態。由於我從未到過沒有人居住的地方,所以我的心態還不錯。直到他們問起八仙酒店,我才如實告訴他們,也就是我是怎麽認識鄭琳的,怎麽接手生意的。我問了他們兩夜三天,四個人問了同樣的問題。

當發現香港出了事,我決心以死感謝世界。起初,我以為陳子亮已經死了,他的父親早在孩子們面對他們之前就去世了。這是因為我切掉我的手指模具疼痛。從此,我洗心革面,不僅不能做壞事,違法的事更是想都不敢想。我做任何事都有動機,但我保持了十幾年。我的孩子剛畢業步入社會工作,我應該樂在其中。

早在1984年,當鄭林欠我18.8萬元時,我就有購買八仙大酒店的意向,有人證明了這壹點。總之,這個案子我絕對做不了,承認了又怎麽樣;另外,編輯先生,當妳讀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不在人世了。

我老婆和她七歲的孩子現在很慘,輿論對她很不公平。我已經改過自新,重新做人過上了幸福的晚年,還會因為十幾年前的事情而碾壓我嗎?我老婆是最無辜的,我以前也是個壞人,所以我應該承擔壹切後果,但是我老婆是個什麽都不懂的鄉下女人,絕對是個好人。社會難道不能向她伸出同情之手,幫助她嗎?

我鄭重聲明,我的自我解放不是怕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有慢性哮喘病,不想再受了,這次就實現了。

垂死的人說真話。

"

澳門監獄今天有“送鬼”的習俗,這就是本案的原因。獄警認為死在獄中的人會被監獄的殺氣嚇退,鬼魂長期被困,不得安息。當時,獄警為黃誌恒辦理了“出獄”手續,壹手撐著黑傘,壹手拿著香,將黃誌恒送出了監獄。

屍體下落

黃誌恒自殺後,警方仍未找到65,438+00名失蹤人員的剩余肢體,也未確認他們已被殺害。在查獲的唯壹壹批***11人體殘肢中,只有壹個殘肢上有與失蹤老婦陳麗貞相似的指紋。但壹直以來,人們都認為這些殘肢屬於鄭林壹家十口,如何處理剩余的殘肢引發了多年的猜測。

現在流行的版本主要是基於當時媒體的猜測。壹些澳門媒體指出,黃誌恒向監獄中的其他囚犯透露了這壹事件。案發前,在賓館與賭沙蟹,陳輸654.38+0.8萬元。事後,黃誌恒多次要求鄭林償還他。事發當晚,黃誌恒再次討債,拿起酒瓶,威脅鄭林的小兒子,並命令鄭林的家人和員工將自己捆綁、堵上自己的嘴。

這時,鄭的妻子發作了,抱起年幼的兒子就要沖出門去。結果,她被黃誌恒殺死了。最後,鄭林的小兒子臨死前大喊:“九嬸(陳麗貞)要報警拉妳!”黃誌恒到九壹妻子家後,假裝鄭林的小兒子發燒,將她騙到八仙酒店,然後殺害了她。該報還稱,他後來用黑色垃圾袋包裹四肢,分批丟棄;壹部分用來做湯,在八仙酒店出售。

已知證據

案發時,壹名30歲的男子去了陳麗貞的家。這個人不是黃誌恒。

根據殘肢檢驗結果,死者並非中毒身亡。

案發時正值盛夏,屍體若不及時處理會發臭,但當時沒有人抱怨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