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申請人:
1.至少18歲;
2.通過盡職調查;
3.體檢:證明申請人身體健康,無傳染病;
4.持有馬耳他居留許可12個月;
5.購買保額至少5萬歐元/年/人的全球健康保險;
6.提供無犯罪證明;
7.分三部分投資。附屬申請人:配偶;18-26歲未成年子女、未婚及經濟依賴子女;55周歲以上(不含55周歲)經濟上依賴主申請人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
投資標準:
投資於以下三個部分:
1)向馬耳他國家發展基金捐贈65萬歐元;
2)購買價值至少35萬歐元的住宅物業並持有至少5年;或者租賃壹套住宅房產,租期5年,年租金至少1.6萬歐元。
3)投資價值至少654.38+50萬歐元,持有時間至少五年,並經馬耳他身份局認證的股票/債券。
申請流程包括:
1,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在程序結束前壹直有效。
2.盡職調查,然後代表代理執行盡職調查並提交申請。之後,馬耳他社區機構和警方將進壹步開展盡職調查。如果申請得到雙方的批準,程序繼續進行。
3.公民身份提交公民身份表格以獲得居留許可。同時,代理人必須向公共登記處和護照辦公室提交申請人的出生證和結婚證。那些符合投資和居住要求的人將被邀請到馬耳他宣誓效忠。最終會收到入籍證書和馬耳他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