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財”人。這個“財”,包含兩重意思,即有豐富管理經驗的,且有壹定經濟實力的人。通常,這種人所辦理的移民就是投資、創業類移民。可以純粹的投資,也可以是通過去創立生意來申請移民。例如:美國要求申請人投資50萬美金或者投資100萬美金到指定的區域中心,,直接加間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加拿大要求投資人投資80萬加幣,或是去加拿大的省份去建立生意,建立生意的資金從15萬加幣到40萬加幣不等,並且還要為當地帶來就業率。再看英國,要求投資人投資100萬英鎊,新加坡要求投資人投資250萬坡幣或1000萬坡幣,澳大利亞要求投資人投資500萬澳幣等等。這個“財”都是大財,動輒就是上百萬上千萬的資金。
辭海對移民的解釋有:
1.遷往國外某壹地區永久定居的人;
2.較大數量、有組織的人口遷移。
與這兩種釋義相對應的英文詞語分為immigration和resettlement,也可以用migration統稱各種移民。移民是人口在不同地區之間的遷移活動的總稱,作為名詞,是指人或人的集合(人群),即遷移人口的集合;作為動名詞,是指人口的遷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