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有宅基地面積低於規定的限制標準。
2、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且無宅基地。
3.因自然災害、舊村改造、避險遷移、自然村合並或征地拆遷等原因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4.因離婚,財產分割時未取得宅基地,或雖取得宅基地,但宅基地面積未達到規定的限額標準。
《山東省農村自建房條例》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管理法》明確了農村自建房的相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