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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安二次拆遷補償標準和今年最新拆遷政策要求,不得提取有詳細文件編號的文件。

通知項目內容

浦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信息名稱為《和縣規劃區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主動公開。

& gt2009年7月發布

合府辦[2009]86號文件

信息量

和縣規劃區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 gt;通則

加強縣城規劃區征地拆遷管理,保護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從而進壹步促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建設用地管理法》和《四川省;實施辦法》、《土地管理法》潘基文、相關法律函〔2008〕73號)、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征地拆遷長期補償安置是縣人民政府、事業單位和法律範圍內征收征地補償款和集體所有土地、拆遷現有房屋的合法行為。

本辦法適用於縣城規劃區內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拆遷和房屋補償安置。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以及公路、鐵路等重要基礎設施和重點建設項目。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對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可分為貨幣補償和安置房建設。

本辦法第壹條第壹款中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式,申請人應當自願書面申請選擇。

第五,征地拆遷要以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進行,實現自身的補償安置。規定範圍內的征地單位應服從建設用地需求,在規定期限內搬遷房屋。

縣國土資源局縣人民政府是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統壹標準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所在地的縣國土資源局或其委托的征地、鎮人民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以下統稱征地拆遷實施單位)具體實施房屋補償安置方案。

縣發改委、財政、規劃建設部門、征地、鎮人民政府按照崗位職責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

第二章拆遷管理

征地公告發布之日前7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的土地,在征地範圍內新建、改造、擴建、裝修房屋。

征地公告征地界已開工建設,但工程尚未竣工的,應當停止建設。

第八條征地拆遷實施單位應當書面通知或者公告征收範圍內的房屋補償費,並直接服務拆遷安置登記核實。搬遷安置,在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證、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在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登記證載明的地點進行。沒註意到

拆遷補償安置房登記核實要求,縣國土資源局?讓有資質的房產測繪單位、鎮、村、組(社區)、村、組長(社區)、被拆遷房屋、房產測繪、公證機構申請公證證據保全拆遷。

第九條征地縣國土資源局?結合土地開發的法定程序和當地政府各鎮及相關單位對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意見,依據公布人或舉行聽證會的法律批準修改完善的基礎上,由縣人民政府制定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並由征地拆遷單位具體實施組織實施。

根據簽訂的協議,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實施單位10按照批準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在當地村或組(社區)就拆遷房屋的類型、結構、面積、數量、安置房安置面積或名稱貨幣結算金額等進行張貼和公示。公示期不得超過5天。

公示對於被拆遷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要求復核征地拆遷安置的具體實施單位。審查結果應予以公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宣傳內容違反本條例規定,弄虛作假或者超出補償範圍、虛增分配的,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部門,在核查過程中,根據責任報告的內容,或移交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核查和處理。

具體實施第十壹條征地拆遷單位與拆遷人、征地拆遷人的補償安置公告應當在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後壹個月內作出。

被征地拆遷單位應當及時足額支付拆遷補償費、補償費、安置協議書及其他應當履行的義務,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騰退房屋、交付房屋的征地拆遷實施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履行義務和其他義務。

被拆遷房屋的租賃關系,在租賃關系終止前達成補償安置協議。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實施單位和安置、補償安置住戶。

第二章補償和安置

此前發布的12征地拆遷補償征地公告,在征地過程中依法建造房屋(不含房屋附著物)。

戶籍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征地和房屋征收公告發布前征地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對象的合法權益,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合法權益和本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的責任。

征地拆遷補償安置;以家庭為單位進行補償和安置;征地拆遷公告應當向公安機關辦理居住條件登記;但根據法律,應適用關於結婚、生育和其他預先存在的戶籍管理的規定,但對家庭而言。

13有下列行為之壹的,違法建(構)築物,不予補償安置:

(壹)適用於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建房審批手續;

(二)建設工程規劃規定,允許在此區域內建設超過層高的房屋;

(三)超出批準範圍的自住住房用地;

(d)出售、轉讓或出租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土地用於刑事犯罪的住房建設;

(五)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

(f)在批準臨時使用的土地上建造永久建築物;

(七)農村住宅等原因,恢復舊宅基地房屋拆遷的;

第(h)款,依據犯罪的法律、法規、規章,對違反建(構)築物的行為予以認定。

14,此為違法、違章建(構)築物,由縣規劃建設局,或其他法定機關依法處理。

15刪除,應結合征地拆遷兩處及以上房屋,按補償安置。

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以享受建在系統內的房屋的結算。

零件1

第十六條拆遷統建安置房,人均建築面積30?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拆除建設房屋的結算。

& gt統平方米的安置房建設拆遷,被拆遷人既沒有貨幣補償,也沒有購買該面積的房屋,不享受同等面積?原來的房子。

原房屋拆遷面積30多萬平方米,人均超過人民政府批準的浦江縣征地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部分。是貨幣補償嗎?。

除了拆遷建設人均30萬平方米的安置房,還可以申請購買住房制度建設的安置房,成本不超過10平方米,每人享受的基本制度,不能購買的市場價不超過10平方米,住房(不超過20平方米)。

委員會17費用,包括土地費用和建設費用,土地費用,銷售基準地價,縣人民政府公布的土地和房屋??* * *享受安置房與在建房屋建築面積的成本核算結算價格。評估確定建設大量的房地產價格和市場價格體系?柵格外殼更換參考。

每平方米80元的樓面價差額,由系統房屋置換征地安置實施單位決定。

在18完成的制度中,原擁有征地房屋拆遷權的拆遷單位在征地安置實施單位原有房屋的剩余價值,對剩余價值的具體實施拆遷安置不予補償。

第19條。安置過渡期為12個月,實施征地安置單位。實行過渡性安置或現有異地安置、過渡性安置補助標準和無覆蓋制度。自行安排住宿的,安置在發放家庭成員安置補助費的過渡中。200元內每戶每月1-3人的家庭過渡安置補助費發放標準為240元,過渡安置補助費月發放超過12過渡雙標準。

過渡安置補助費和內置房屋置換制度的具體實施,自搬遷之日起,交付被征地拆遷房屋使用單位。

由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按每次300元標準發放搬遷費。1算上現有房屋需搬遷的費用,剩余乘以2搬遷費。

20.建制是在公房分配中取代征地拆遷的具體實施而建立的。

系統建設,以取代實施國土資源局或具體實施征地拆遷安置面積21的公有住房拆遷單位負責。

制度,建立房屋置換制度應根據第二十二條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征地安置制度的規模,並應根據房屋建設情況確定和采取計劃,分期建設和實施。

置換系統所建房屋的位置和規模,落實征地安置、縣規劃建設局、國土局等部門,牽頭進行踏勘協商報縣委縣政府審批。

統建住房置換土地,23個縣人民政府按照公布的基準地價協議實施拆遷中的征地和土地出讓。

建房和更換有資質的建築設計,征地拆遷由地勘單位進行,勘察單位委托設計。60平米、90平米、1.20平米:房屋的置換面積是按照三類即設計原則制定的。經縣規劃建設局批準的設計,應報縣人民政府審批。

設計和地質勘探費用應控制在國民經濟核算標準的50%。設計勘察單位的具體實施單位根據征地拆遷安置的有關規定確定。

25、通過建立系統的具體實施征地拆遷安置用房的單位,對施工單位的施工合同價格進行財務審查,確定中標價格。

第二十六條統建安置房建設單位,根據安置房建設進度,向縣財政局申請資金撥付

樓安置房制度涉及拆遷補償、征地拆遷補償公示、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分配。

統建安置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由征地拆遷實施單位領導,縣規劃建設局負責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縣國土資源局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銷售)。

28.本制度建設的安置房建設涉及征地拆遷實施單位的納稅評估。

安置房建設委員會成立,由國家、省、市三級負責具體實施的征地拆遷單位支付評估所涉及的全部費用。

拆遷人不承擔額外參與安置標識系統建設的稅費和教育費。

第二節貨幣補償和安置

對拆遷貨幣安置進行說明的,申請方案應提供證明其自有房屋或其他房屋的安全檢查、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的證明及核實情況的證據。

被拆遷人、征地拆遷實施單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河縣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其征地補償標準由省人民政府批準,並實行貨幣補償。

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應當建立自己的住房分配。20%的征地拆遷安置單位必須拆遷。按此計算,給出搬遷補償金額,給出自己的住房補貼分配。BR/>;家庭300人的標準發放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的搬遷費。

31貨幣補償拆遷安置,而不是拆遷安排,宅基地建設不提供安置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過渡安置補助費的過渡房和標準。

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安置,由征地拆遷的具體實施單位,具體實施征地拆遷

第三十二條因征地安置未支付的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因拆遷房屋所有人的房屋而支付的房屋拆遷補償,拆遷單位的殘值不再是因征地拆遷交付的原房屋。具體實施單位,壹次性支付征地簽訂的安置協議、搬遷房屋拆遷補償費。

貨幣補償、征地和房屋拆遷、拆遷、征地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事項定點公示,於3月底前報縣財政局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

獎勵和懲罰

第壹章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通過征地拆遷實施單位獎勵:

()征地拆遷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公示結束日期為20日,征地拆遷實施單位已簽訂補償協議,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為每平方米10元;30日內,征地拆遷單位簽訂補償協議,應按被拆除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獎勵五元;超過30天不簽協議的,給予獎勵。

(2)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自房屋拆遷完成之日起10日內退保,通過驗收單位具體實施征地拆遷,核定房屋拆遷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元獎勵;?自搬遷房屋生產完成之日起20日內,實施征地拆遷的單位驗收合格的,對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獎勵五元;20多天沒有完成搬遷,也沒有回來。

拆遷人”35拒絕按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簽訂協議或交付標的物所在地,並簽訂了標的物拆遷期限、補償安置的書面通知。征地拆遷實施單位應在拆遷期限內交付未簽約或申請辦理事項的公證員補償安置,補償安置方案由縣國土局作為補償安置予以公告。

刪除第三十六條,縣國土局依法補償安置後拒不搬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土地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責令實施,逾期不搬遷的,由縣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強制搬遷,處三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照《征地拆遷安置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應當中止。在行政訴訟過程中,除了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具體行政行為外,應當依法執法。

38.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征地拆遷實施治安處罰。拆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BR/& gt;(壹)勒索財物的;

(二)實施、組織、煽動或者參與幹擾社會治安的;

(三)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BR/>;(四)妨礙施工、擾亂生產經營的建設項目。

第三十九條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基層組織在建設工作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參與、支持、授意阻撓征地拆遷,依照有關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第四十條

模式,從2009年7月15開始生效。

本實施辦法與縣人民政府有關規定不壹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法律實施後,土地補償費和安置方?該案已報縣政府批準,按批準的土地補償費安置。

第41條由縣人民政府和縣國土局法制辦負責解釋。

商品混凝土說明書擴展

開放時限全年開放。

全社會開放的範圍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審核總務Department.br/>公共* * *部門的公共* * *項目

請求EE000-03 003-2009-00 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