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在國內起訴,而子女得知後不提出異議並應訴答辯的,即使是非中國國籍並且住所地在國外,根據應訴管轄原則視為中國法院有管轄權,按中國法院有管轄權的規定方式涉外執行。
2、父母在國內起訴,而子女得知後不予理睬的,中國法院不能取得管轄權。
3、父母在國外起訴,根據當地法律無義務贍養的,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