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習計劃不合理;
2)保證金不符合要求;
3)學習能力與學習計劃不匹配;
4)、非法移民傾向;
5)申請材料不真實。
2.逐壹簡要說明:
1)、“學習計劃不合理”——比如讀完高中就要上大學,再次申請高中顯然不合理;已經在讀專科或者本科了再去申請專科也是不合理的;
2)“擔保金”不符合要求——加拿大對留學“擔保金”在數量、來源、資金歷史等方面都有壹定的要求。數量不夠或者不能明確說明歷史或資金來源的,不符合要求;
3)“學習能力與學習計劃不匹配”——比如申請讀研,沒有足夠的TOIFL/雅思成績,簽證官會很難相信申請人有能力完成學業;
4)、“非法移民傾向”——不能反映國內的各種因素與學生有有效的紐帶,不能顯示祖國對學生的約束力,比如單身大齡女性很難說服簽證官畢業後會主動回國;
第五點無需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