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由於缺乏規劃,缺乏完整的總體規劃,工作目標不明確,無法按照規劃要求建設移民住宅。
此外,規劃地塊沒有明確的功能定位,拆遷未能把握未來建設。投資者和拆遷主體難以形成有效的統壹,資金配置能力不強。所以拆遷前先建安置房是很無奈的。
選擇拆遷安置的房屋。如果是現成的房子,不存在安置過渡期的問題。經協商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後,房屋方可遷入拆遷安置房。只有安置房是長期住房,才能有安置過渡期。安置過渡期的長短取決於安置房的交付期限。
總之,在征收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拖延交付拆遷安置房或不履行補償協議相關其他事項的,嚴禁盲目等待。相反,應該迅速拿起法律武器,尋求法律途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目前拆遷補償安置可以由被拆遷人通過貨幣補償、產權置換等方式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和非法拆遷,請及時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