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戶主照片:應張貼近期2寸免冠照片。
03 主要致貧原因:填寫導致該戶貧困的主要原因(因病、因學、因災、因殘、缺技術、缺勞力、缺資金、缺土地、缺水、交通條件落戶、自身發展動力不足),應與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系統以及《貴州省2017年脫貧攻堅“春季攻勢”領導幹部回訪核查表》保持壹致,只能選壹個主要致貧原因。
04貧困戶屬性:未脫貧分為五保貧困戶、低保貧困戶、壹般貧困戶;脫貧戶分為五保戶、低保戶、壹般農戶。應根據民政提供的低保類別壹壹對應,民政的特困供養、孤兒、長期保障對應扶貧對象的五保貧困戶;民政的重點、壹般保障對象對應扶貧對象的低保貧困戶。
05
家庭住址:填寫縣、鄉、村、組。
06識別時間:為 “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根據貧困戶申請進入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系統時間為準。
07是否飲水安全:據實填“是”或“否”。
08住房面積:請據實填寫,並與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系統以及《貴州省2017年脫貧攻堅“春季攻勢”領導幹部回訪核查表》保持壹致。
09當年扶貧標準(元):以2016年的扶貧標準3146元為準。
10
當年低保標準(元):以2016年低保標準3060元為準。
11低保、五保金:據實填寫2016年度所得金額。
12計劃脫貧年度:根據各鄉鎮、村擬定當年計劃脫貧名單填寫脫貧時間。
13是否易地扶貧搬遷:根據實際情況填“是”或“否”。
14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年人均純收入(元):按照2016年底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系統數據以及《貴州省2017年脫貧攻堅“春季攻勢”領導幹部回訪核查表》據實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