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施工資質。將施工總承包企業專項資質改為施工綜合資質,可承接各行業、各層次的施工業務;保留12施工總承包資質;將36類專業承包資質整合為14類;將勞務企業資質改為專業經營資質,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綜合資質只有甲級,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降為甲級和乙級,專業承包資質和專業操作資質沒有區分。改革後,建築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由138減少到40個,減少71%。
3.工程勘察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將4類職業資格和勘察服務資質整合為巖土工程、工程勘察和勘查測試等3類職業資格。綜合資質只有甲級,專業資質等級降為甲級..b兩級。改革後,工程勘察資質類別和等級由26個減少到7個,減少了73%。
4.工程設計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將21行業資質整合為15行業資質;將155職業資格整合為13職業資格;將8項專項資格改為6項通用職業資格,取消5項環境工程專項資格專項類別,整合為環境工程職業資格;保留三級事務所資格。綜合資質和事務所資質只是甲級,行業資質和專業資質降為甲級..b兩級。改革後,工程設計資質類別和等級由395個減少到72個,減少了82%。
5、工程監理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可承接各類工程監理業務,規模不限;取消專業資質中的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農林工程資質,保留剩余的10專業資質,取消事務所資質。綜合盾只有A級..職業資格等級降為甲級和乙級..改革後,工程監理資質類別和等級由34項減少到21項,減少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