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內部車輛進出物業管理區域必須出示通行證。外部車輛進出小區時,駕駛員要配合過去填寫臨時通行證,值班員要履行登記手續。
三、小區內業主車輛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就是按照規定停在自己購買的車位上。
第四,非車主車輛未登記。不要在小區公共停車區停車。暫住的,必須停放在指定的臨時停車位。接受社區治安管理。不要拉手剎,以便隨時移動汽車。
第五條機動車不得在人行道、車道或者消防通道上停放。在關鍵消防通道設置臨時可移動障礙物,避免亂停亂放。
第六,非機動車需要去物業辦車牌。只能停在指定的位置。
第七,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壹定要減速慢行,不要按喇叭,註意車輛和行人的安全。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5公裏,嚴禁超車。如因不遵守停車規定造成車輛損壞或丟失,後果自負。
第八,不允許出租車進入小區。如遇攜帶老、弱、病、殘、超重物品,可根據情況分級放行。但是壹定要及時離開,不允許在小區等乘客或者過夜。
第九,搬家車輛進出小區必須由業主提前通知物業,有相應證件才能放行。不要停留太久。
10號,小區安裝中央消防設備。除了監控保安和消防,還隨時監控小區內的車輛管理狀況,隨時出動保安,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確保無亂停亂放現象,確保道路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