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拆除承重墻是國家法律不允許的,也是損人不利己的自私行為。如果妳的房子頂樓有露臺,妳可以建,最多是違規,以後賣了也沒辦法轉讓。但是如果妳拆了承重墻,給別人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傷害,那妳就是在違法。
第二,成都的主人自私自利,損人不利己。如果真的是對自己房子的格局、戶型不滿意,打算稍作改動。我真的建議妳買獨棟別墅。這樣樓上樓下就不會有鄰居了,就隨便改造,隨便拆。或者回老家找塊地自己蓋房子,按照自己的意願建就可以了。成都女子私自更換超高層建築承重墻業主。希望妳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反省自己。
第三,相關信息。承重墻是指支撐上層樓板重量的墻,在工程圖上是黑色的墻,打掉了會破壞整個建築結構;非承重墻是指不支撐上層樓面重量,只是把壹個房間和另壹個房間隔開的墻。工程圖上是空心墻,這個墻有沒有對建築結構沒有太大影響。
如果妳同意我的觀點,請給我點個贊或者關註我。謝謝您們。另外,妳認為成都某超高層小區承重墻是業主擅自拆除的嗎?受損房屋如何補救?歡迎妳在下面的評論區發表妳的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