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前,小區居民多次反映電梯存在的問題,但始終被物業推脫和無視。事故發生後,死者家屬向物業要求解釋和賠償,物業仍支支吾吾。這件事需要怎麽調查?電梯的監管、維修和故障處理是保安的職責嗎?不是物業公司的責任?
對於電梯存在的問題,物業公司沒有及時處理,是嚴重失職。既要對處理電梯故障導致墜落的保安進行及時慰問和賠償,又要規避隱瞞。這是物業公司應有的態度和行為嗎?小區居民給妳交物業費的時候,妳的態度和保證只是壹紙空文嗎?
在此,對墜樓身亡的保安表示哀悼。希望誰都不要背負自己負擔不起的包袱,導致悲劇。也希望大家記住自己的責任而不是推卸給別人,不要辜負別人對妳的信任!(塞爾電梯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