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業主繳納的物業費包括以下服務:
(1)公共設施管理,小區公共設施管理,通信、郵電、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市政設施管理;
(2)治安管理,物業公司要做好小區業主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以及建築物及其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3)交通車輛管理,房屋所在住宅區的主要通道、車位、設施的管理也屬於物業服務範圍;
(4)其他生活服務。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應當約定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業主的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公眾利益。
管理條例對所有業主都有約束力。
二、物業費的具體內容是什麽?
1,小區的清潔衛生費用;
2、小區的綠化維護費用;
3、社區秩序維護費用;
4.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保和福利費用;
5、物業*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中的固定資產折舊;
8.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