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物業管理服務概述
第壹,財產的概念
案例1.1.1:房產是不動產還是不動產?
第二,財產的性質
案例1.2.1:讓我們關註壹下小產權房的命運。
第三,物業管理的理念
案例1.3.1:物業管理是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管理服務嗎?
案例1.3.2:告別“管理”,擁抱“服務”的意義是什麽?
第四,物業管理的性質
案例1.4.1:管理者變了,社區變了。
動詞 (verb的縮寫)物業管理的特點
案例1.5.1:如何區分專業公司和專業物業管理公司?
案例1.5.2:物業服務費可以減免嗎?
六、物業服務的特點
案例1.6.1:物業管理服務在對抗中化為烏有。
第二章區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與業主自治
第壹,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概念、特征和構成。
案例2.1.1:沒有房產證就沒有參加業主大會的資格嗎?
案例2.1.2:地下車庫產權如何處理?
案例2.1.3:在自己房間開門有錯嗎?
第二,區分所有權建築物的管理制度
案例2.2.1:物業管理公司管什麽?
案例2.2.2:業主沒有訴訟主體資格怎麽打官司?
三。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案例2.3.1:組織業主大會有多難?
四、業主自治和物業管理委托權
案例2.4.1:將物業管理委托給物業管理公司有什麽好處?
案例2.4.2: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需要註意什麽?
案例2.4.3:業主委員會能否維護業主權益?
第三章物業管理關系與協調
壹、物業管理和房地產開發
案例3.1.1從物業管理服務到房地產營銷和售後服務。
二、物業管理與業主
案例3.2.1:未召開業主大會,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無效?
案例3.2.2:誰有權決定在高層建築樓頂設置廣告牌?廣告收入怎麽處理?
第三,物業管理和社區治理
案例3.3.1:物業管理和社區服務能否雙軌運行?
案例3.3.2:和諧社區靠大家,物業服務是先鋒。
四、物業管理和公用事業管理
案例3.4.1:物業服務停了,可以停水停電停暖嗎?
案例3.4.2:“產權聯盟”和“競爭性”公用事業
物業服務技術第二例
第四章物業服務關系和維護
壹、物業服務招投標
案例4.1.1:設立物業服務招投標市場;選房不是開發商安排的。
案例4.1.2:業委會答辯“雙半”公開公正應該有效。
二、物業服務客戶關系管理
案例4.2.1:客戶系統滿足業主
案例4.2.2:把員工當成公司內部客戶有什麽好處?
第三,物業社區的社區文化建設
案例4.3.1:萬科物業公司打造社區文化新平臺。
案例4.3.2:群眾文化活動更有生命力。
第四,物業管理服務
案例4.4.1:物業公共部分廣告管理誰說了算?
案例4.4.2:物業管理進入洗牌時代,部分物業管理主動退出樓盤。
第五章早期幹預和早期服務
第壹,早期幹預
案例5.1.1:物業服務企業的前期介入給物業項目帶來了什麽?
第二,早期管理
案例5.2.1:前期管理:物業公司如何主動化解風險?
案例5.2.2:業委會未成立,業主投訴無門。
三、物業管理公司接管驗收,業主收樓。
案例5.2.1:接管驗收:物業公司必須結算開發商和業主。
第六章公共物業服務
壹、裝飾和維修管理
案例6.1.1:需要向物業管理公司申請,交押金才能入住吧?
案例6.1.2:屋面漏水案例分析
案例6.1.3:裝修堵塞下水道造成的損失誰來賠?
二、設備設施管理
案例6.2.1:參觀小區設施設備,增加業主對物業的了解
案例6.2.2:望京興安物業節約型維修首開先河,初見成效。
三、物業環境管理
案例6.3.1:珍貴的東西可以借助垃圾屬性找回。
案例6.3.2:廁所決定服務水平。
第四,物業區域秩序的維護和管理
案例6.4.1:車被訴物管,物管堅稱無責。
案例6.4.2:緊急情況下,物業經理是否有權破門而入?
動詞 (verb的縮寫)住宅行為管理
案例6.5.1:租客未經業主書面許可搬出部分家具怎麽辦?
案例6.5.2:妳家陽臺上有“定時炸彈”嗎?
第三章是物業管理法律關系調整的案例。
第七章物業管理合同法律關系
壹、物業服務合同的訂立
案例7.1.1:物業服務合同存在的問題。
二、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
案例7.2.1:物業服務合同主體違約案例。
三、物業服務合同的終止
案例7.3.1: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問題
四、物業企業勞動合同
案例7.4.1:勞動合同訂立中的問題
案例7.4.2:勞動合同的終止
案例7.4.3:勞動爭議處理程序
第八章物業管理侵權的法律關系
壹、業主和業主委員會侵權
案例8.1.1:來自空中的災難
二、物業服務企業及其人員侵權
案例8.2.1:物業公司擅自出租公共部位侵權案。
第三,第三方侵權
案例8.3.1:第三人搶劫並殺害車主。
四、財產侵權證據規則
案例8.4.1:業主與保安打架
第九章物業管理的行政法律關系
壹、物業管理行政處罰
案例9.1.1:以欺騙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行政處罰。
第二,物業管理的行政執法
案例9.2.1:二沙島違章建築被拆除。
三。物業管理行政復議
案例9.3.1:銀春園小區業主委員會申請撤銷新站建設局環保批復。
四。物業管理行政訴訟
案例9.4.1:月亮廣場業主委員會訴房管局案。
第十章財產管理的刑事法律關系
壹、物業管理領域侵犯人身權利的犯罪
案例10.1.1:上海“格林春天”業主殺人案。
二。物業管理領域的侵犯財產權犯罪
案例10.2.1:李侵占房租案。
三、物業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
案例10.3.1:成都紅楓半島花園、錦城豪庭策劃腐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