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小區違章建築
1.住宅區內違法建設的,由縣政府建設部門責令拆除,對使用人處以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對裝修企業處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2 .逾期不拆除的,縣級人民政府建設部門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由縣級地方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壹定的警告,然後按照相應的規定處以罰款。
4.所得款項將用於物業使用的部位和設備的維修和保養,其余部分根據業主大會決定。
5.未經市規劃部門批準,在居住建築內修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擅自改變居住建築外立面或者在非承重外墻上開窗的,由市規劃部門依據法律法規作出相應處罰。
什麽是小區違建?
(壹)擅自改變物業區域內按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設施;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和場地,損害業主利益的;
(三)擅自使用* * *零部件和設備進行經營的;
(四)未經原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改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
(五)不符合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廚房、衛生間的;
(六)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陽臺磚、混凝土墻;
(七)破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的;
(八)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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