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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車庫被淹造成車輛損壞,誰該負責?

法律分析:1。被保險機動車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應負責賠償。像這樣的地下車庫,由於車庫積水導致汽車受損,符合車損險的理賠條件。

2.此外,停車費已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與物業管理公司形成法律關系。此時,物業管理公司有義務對天氣變化進行預測,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排除風險,進行救援,及時補救。物業管理公司疏於防範,未盡到必要的註意或者管理義務,造成車輛損壞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對車主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同時,地下車庫進水也可能與開發商設計或施工不符合要求有關。地下車庫的壹個非常重要的設施是有壹個排水系統,可以排出壹般可預見的暴雨所造成的內澇災害。如果設計之初排水系統不能滿足排水需求,導致地下車庫充水車損壞,那麽已經購買地下車庫的業主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要求開發商承擔壹定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對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部分業主進行適當的維修、養護、保潔、綠化和管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