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工業部四十壹條禁令
不允許有14個生產工廠:
1,加強明火管理,廠區內不允許吸煙。
2.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生產區。
3.工作時間內,不準睡覺、做私事、離開崗位或做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4.上課前或上課時不允許喝酒。
5、不準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服。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不允許使用安全裝置不完整的設備。
8、不分管自己的設備,不準使用工具。
9、檢修設備安全措施未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設備停機和檢修後,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11.除非有高空作業許可證,否則不允許高空作業,不要系安全帶、腳手架和跳板。
12.跳板固定在石棉瓦上後,方可進行操作。
13,不準使用沒有觸電保護器的移動電動工具。
14,未取得安全操作證的員工不得獨立作業;特殊工種的工人在沒有取證的情況下,不得上崗。
六個嚴格的操作者: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2、嚴格巡回檢查。
3、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4、嚴格執行操作方法(票)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6.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動火作業的六大禁令:
1,沒有批準動火作業證,禁止動火作業。
2、沒有可靠地與生產系統隔離,禁止動火作業。
3、未清洗、更換不嚴格,不準動火作業。
4、不排除周圍易燃物,嚴禁動火。
5、不按時做熱分析,嚴禁動火。
6、沒有消防設施,不準動火作業。
進入容器和設備的八項要求:
1,不用申請,申請許可,獲得批準。
2、要進行安全隔離。
3、必須切斷電源,並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更換,通風。
5、必須根據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穿戴防護用品。
7、必須有救援後備措施。
機動車七大禁令:
1,嚴禁無證無照駕駛。
2、嚴禁酒後駕車。
3、嚴禁超速行駛和空擋滑行。
4、嚴禁帶病開車。
5、嚴禁人貨混合行駛。
6、嚴禁超標準裝載行駛。
7.禁止沒有阻火器的車輛進入禁火區。
以上四十壹條禁令,要求全體員工認真遵守。
四項原則:
1,事故原因分析不明確;
2、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的;
3、未落實防範措施;
4、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
三種治療方法:
1,有驚無險按事故處理。
2.小事故要當作大事故來處理。
3.把別人的意外當成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