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是:
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使用的規章制度,維護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繳納物業服務費。
第四十五條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收取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承租人違反業主公約,業主的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條例和業主公約規定的,相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