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從低矮的廣場住進了高樓大廈,人們從自行車變成了四輪汽車。
雖然人們的生活日新月異,但也會有壹些矛盾。
比如很多人為了壹個車位而面紅耳赤,比如會因為物業費的收取而產生矛盾。
壹、物業費
現在只要住在城裏,不管房子新舊,都會收取壹定的費用——物業費。
但是物業費收取的價格是不壹樣的。
小區的物業費比新建小區或者高檔小區低很多是合理的。
但是有壹個情況不容忽視,就是老校區因為建築設施和建築老化,不夠完善,很多原來的住戶要麽把房子租出去,要麽搬出老小區,問題就來了。這兩種情況,物業費都是個問題。
第二,租房
有些人租房子的時候不把物業問題說清楚,所以來收物業費的時候就互相扯皮,但無論如何最終都會解決,物業從頭到尾都不參與。
1.沒人住的物業費我還需要交嗎?
那搬出房子後物業費該由誰來交?大部分業主會選擇停交物業費,因為他們認為我不住在這個小區,所以我沒有義務交這部分物業費。
那麽真的是這樣嗎?答案真的不是。
根據新公布的《民法典》中的相關規定,明確指出,只要房屋沒有出售,無論是否居住,那麽業主都有繳納物業費的義務。
任何人無論什麽原因都要停交物業費。
2、物業服務的內容
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的關系屬於服務。當然這種服務是需要付費的,所以每個業主都要交物業費。
那麽物業費包括什麽?
3.提供安全高品質的生活。
所以包含了安保、保潔、綠化的費用。
4、清掃樓道、運送垃圾、電梯維修、照明費用及小區改造;綠化、修理水管、維修電力設施等。都是物業經理要做的事情,所以錢是必須要交的。
需要註意的是,小區物業的服務對象是公眾,而不是個人。
這又回到了上面提到的問題。有些人認為自己不再住在這個小區,享受不到應有的服務,所以不需要交物業費,這是壹種錯誤的理解。
因為不管小區物業是否空置,他們還是要收取這部分費用,因為小區物業的工作是為小區服務的。
這裏的服務需要壹定的成本投入,所以商家必須交物業費。
更何況,如果有人家下水道堵了,找物業維修也要花點錢。
第三,有沒有不付款的情況?答案是肯定的。
1.開發商未能按時交房。
我們都知道新房有兩種,期房和現房。
兩者是有壹定區別的。期房比現房便宜很多,但有利有弊。就是期房的交房日期不能很好確定。有的開發商可能壹兩年就能交房,但如果資金周轉不到位,有的是三四年就不交房了。
那麽這就涉及到壹個物業費的問題。
畢竟,購買期房的業主與住宅物業建立了壹種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
不過這裏物業費是要交的,但是加納是開發商,不是業主。
畢竟這個房子的所有權還是在開發商手裏。
2.沒有簽訂服務合同。
還有壹種情況是交不了物業費的,就是業主和物業之間沒有相關的正式服務合同。如果物業來收物業費,業主有權拒付,即使去法院民事訴訟,也還是會勝訴。
3、物業費
任何收費的標準物業,都是業主在簽訂正式服務合同的時候,會簽訂壹份協議。
但不排除物業可能會隨意提高服務費。
比如有些小區因為是老小區,停車位明顯不足。
畢竟當時誰也沒有想到,現在汽車是每個家庭的必需品。
那麽這個時候物業可能想多收業主停車費,這是極不合理的。業主可以根據不合理的情況拒交物業費,但是該交的部分還是要壹分多分的交。
總結:
我們和物業的關系是服務和被服務。如何與物業和諧相處才是最重要的。確實有很多物業服務不到位,需要改進。
但是,只要沒有亂收費的現象,我們可以提出壹些服務的弊端,但這不是不交物業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