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管理 - 業主和物業沒簽合同物業算嗎?

業主和物業沒簽合同物業算嗎?

法律分析: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成立業主委員會後,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委員會未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書面物業服務合同,但業主已實際接受物業服務的,業主應當按照實際服務價格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相應費用,作為其提供服務的報酬。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 * *部位和設施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規章制度;(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