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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催繳物業費的律師函怎麽辦?

收到催繳物業物業費的律師函後,建議業主及時繳納物業費。

當然,如果業主有充分的理由和法律依據認為物業做的工作不到位,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到法院主張自己的權益。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提供者向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後,在業主或者業主大會選聘的新的物業服務提供者或者決定自行管理的業主接管前,原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繼續辦理物業服務事項,並可以要求業主繳納該期間的物業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者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提供者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內繳納;在合理期限內未繳納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催繳物業費。第九百三十七條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提供者向業主提供物業服務區域內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環境衛生及相關秩序的管理和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用的合同。

物業服務提供者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者。第九百四十九條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原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退出物業服務區域,將物業服務用房、相關設施和物業服務所需的相關資料交還業主委員會、決定自行管理的業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業服務提供者做好交接工作,並如實告知物業的使用和管理狀況。

原物業服務提供者違反前款規定的,在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後,不得要求業主繳納物業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