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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半年收物業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1。如果合理,可以提前收費。壹般具體收費時限可以在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找到。2.應按約定向物業人員付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八條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和形式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服務項目、服務質量、服務費標準和收取方式、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和服務交接等條款。

物業服務提供者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公共服務承諾是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有義務繳納物業費的,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者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提供者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內繳納;在合理期限內未繳納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催繳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