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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物業打出“什麽不能做”的橫幅,卻被物業起訴?

話題背景某小區居民與物業的鬥爭壹直在進行。在四川某小區,多名居民聯名給小區物業送上橫幅,標語是“為什麽不?”。於是物業居然把這些業主告上了法庭。這無異於火上澆油。

兩者關系到底為什麽這麽僵?原來,今年7月,小區三樓突然掉下壹塊水泥塊,差點傷到小區業主,於是小區居民聯名要求他們做壹些安全檢查,隨後業主聯名要求小區物業。安裝壹些簡單的安全裝置。但是沒有回應。於是就有了這場鬧劇。

住戶和物業的關系如何才能和諧?

我認為兩者關系不和諧的原因是雙方都認為對方工作不到位。小區居民認為物業天天交,自己不幹活。物業認為小區居民天天沒事幹,整天找事情給他們做。

我感覺在責任分配上,物業應該承擔大部分責任,因為物業是整個小區的服務保證人,他們應該是小區的居民,可以信賴的人。但是偏偏他就成了小區的住戶,壹個很討厭很惡心的人。所以我覺得物業應該積極改善這個問題,努力為小區居民服務,答疑解惑。不要對小區居民冷漠或冷淡。

小區居民也要理解和尊重物業的工作。如果有問題,我們會提出來,但由於他們管理層的壹些管理失誤或財務問題,問題可能得不到解決或措施可能得不到落實。此時,我們應該采取正確的措施來解決它。而不是用冷嘲熱諷等手段去解決。我們可以直接向小區物業的管理層或高級管理層提出集體抗議。如果他們不管,那就去找相關部門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