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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管道日常維護任務在線等。

管理服務要求

3.5.1制定切實可行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有較為完善的管理服務制度和操作規範,並認真執行;

3.5.2該房屋* *使用部位完好,* * *使用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3.5.3物業管理區域的環境和秩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

3.5.4實行了“三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服務內容和標準公開、工作程序公開);

3.5.5公布24小時服務電話;

3.5.6有處理服務受理、投訴和回訪的程序;

3.5.7管理服務中的相關操作記錄完整並可追溯。

3.6檔案管理

3.6.1物業管理檔案健全,專人保管,便於查閱。

3.6.2有較完善的物業管理文件體系,文件內容至少應包括:

3.6.2.1物業竣工驗收及驗收文件;

3.6.2.2設備臺帳和管理維護檔案;

3.6.2.3客戶數據文件;

3.6.2.4物業服務日常管理檔案。

3.7財務管理

3.7.1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收支,操作規範,賬目清晰。客戶維修、加班空調、特殊服務等費用需要單獨結算的,應當準確核算;

3.7.2物業管理費、能耗費、通訊費、雜費、專項服務費、車庫管理費等費用應嚴格按照公開收費制度繳納(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並規範收費;

3.7.3實行酬金制的,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年度預決算,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每年至少公布壹次。

3.8客戶滿意度

3.8.1寫字樓物業管理機構每年進行壹次客戶意見調查,客戶對物業服務的滿意度不得低於合同約定的標準;

3.8.2每年接受調查的客戶數量不得少於辦公樓物業用戶總數的三分之二;

3.8.3分析調查結果,制定改進措施。

3.9特殊服務

寫字樓物業管理機構應盡力滿足客戶的特殊服務需求,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開展特殊的專項服務。

3.10節能管理

辦公樓物業管理機構應當根據物業的實際情況,制定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適宜、有效的節能管理方案,並認真實施。

3.11突發公共事件處理

寫字樓物業管理機構應當針對管理服務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設施設備故障、自然災害、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建立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培訓、演練、評估和改進,按照規定渠道及時向客戶和相關部門報告事件,並采取相應措施。

4客戶服務

4.1接待服務

——有條件的辦公樓應配備總服務臺。為物業使用人提供咨詢、服務受理、投訴接待等服務;同時,為外籍員工提供咨詢和指導服務;

——不具備條件設立綜合服務臺的辦公室,物業管理機構應當設立服務窗口,接受物業使用人的咨詢、報修、特約服務申請和投訴。

4.1.1租入和租出服務

客戶需要入住、退租時,應按規定程序及時受理,在承諾時間內完成相關手續,並及時歸檔備案。

4.1.2維修接待服務

客戶申請維修時,應及時受理,並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小修項目當天完成(預約除外)。維修完成後應進行回訪。

4.2郵件、報紙和雜誌收發服務

4.2.1信件、報刊雜誌、掛號信、快件、包裹、匯票、特種郵件等的正確分揀。應予以登記;

4.2.2掛號信、特快專遞、包裹、匯票、特殊郵件等。應由收件人簽字;

4.2.3每天10:00前(節假日除外),應將當天的報紙和信件送達收件人;快件、電報等需要及時投遞的郵件,應在收到郵件後2小時內投遞(或通知)給收件人(如收件人因故不能按時收到,應做好相關記錄);

4.2.4客戶搬離物業後,應向客戶提供壹個月的郵件寄存服務,並盡力通知客戶領取,無法聯系的郵件退回郵局。

4.3裝飾管理服務

4.3.1制定裝修管理制度,告知客戶裝修管理流程、註意事項及禁止行為;

4.3.2簽訂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明確業主、施工單位和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4.3.3建立客戶裝修檔案,檔案應包括裝修申報、登記、審核、驗收等信息(裝修過程中涉及的公共設施設備)。

4.4投訴處理

4.4.1物業管理機構直接受理的投訴,應當核實情況,及時處理並答復投訴人。屬於物業管理責任的,應當向客戶道歉並及時改正;如果是無理投訴,要好好解釋。物業管理機構與投訴人協商解決不了的,應向物業管理企業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4.2物業管理機構直接受理的投訴,應在壹個工作日內回復處理結果,最長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4.4.3顧客直接向上級主管部門投訴或投訴由上級部門轉辦的,應查明事實,確認證據,分清責任後,說出真相或上報書面材料,並協助上級部門做好相應工作;

4.4.4向公安機關舉報的投訴,由公安部門處理;

4.4.5涉及依法裁決的投訴,按法定程序處理;

4.4.6接受和處理顧客投訴時應保持記錄。

4.5特殊特殊服務驗收

對客戶提出的特殊特殊服務要求,應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屬於物業管理機構範圍的,原則上應當受理,不能受理的應當告知理由。

5.房屋* * *部分和* * *設施設備的運行和維護服務

5.1內部使用零件的維護和管理* * *

5.1.1建立房屋使用和維修檔案,檢查房屋使用情況,告知客戶正確使用房屋,遵守房屋安全使用的規範、政策和規定;

5.1.2墻面粉刷應無明顯起皮、開裂,墻磚、地面、地磚應平整、裸露。修補墻面的漆層和瓷磚應與墻面原有的色差和材質壹致;天花板無明顯汙漬和損傷;外墻無明顯脫落,墻面裝飾材料無明顯缺失,玻璃幕墻無開裂;如發現屋面防水層有空鼓、斷裂或保溫板斷裂或缺損,應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項維修;

5.1.3對房屋使用的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有完整的維護記錄;

5.1.4根據房屋的實際用途和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的安全狀況,並做好檢查記錄;

5.1.5及時向業主反映發現的問題,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維修;屬於大中修範圍的,及時提出計劃或建議,經房屋產權人同意後組織實施。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5.2裝修管理

5.2.1執行《住宅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住宅裝修驗收標準》、《成都市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

5.2.2根據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規定的時限,及時審核並回復裝修商的裝修申報;

5.2.3日常巡視裝飾施工現場,及時勸阻和制止違反裝飾管理制度的行為和現象。如果制止無效,應向業主及相關部門反映。

5.3 ***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服務

5.3.1變配電系統

5.3.1.1高壓電氣設備至少每兩年進行壹次安全試驗,油浸式變壓器每年進行壹次安全試驗,並保存高壓電氣試驗合格報告;

5.3.1.2低壓配電設備每年至少檢修壹次;

5.3.1.3按規定周期對配電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和清潔,並做好記錄;

5.3.1.4高低壓配電櫃運行正常,操作靈活,儀表顯示準確;

5.3.1.5變壓器運行正常,通風冷卻設備可靠,溫度顯示準確;

5 . 3 . 1.6 DC操作系統運行正常,電池組充放電容量滿足工作要求,每年至少進行壹次充放電測試;

5.3.1.7功率因數自動補償工作正常,功率因數不低於0.9,電容器容量滿足工作要求,無鼓包、滲漏;

5.3.1.8制定應急處理程序和臨時用電管理措施,明確停送電審批權限,並按規定提前通知客戶;

5.3.1.9建立配電室人員出入管理制度,配電室封閉,無鼠洞,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5.3.1.10高壓防護設備和驗電器按規定每半年檢定壹次,計量器具和檢測儀器按規定周期送局檢定。

應急供電系統

5.3.2.1每周檢查發電機組油位、冷卻液位、蓄電池位、空氣濾清器指示是否符合要求,水路、油路有無泄漏;

5.3.2.2制定了發電機組管理規定,保持運行所需油不少於4小時,並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設備;

5.3.2.3每月啟動發電機組調試30分鐘,放出柴油濾清器內的水或沈澱物,檢查皮帶的松緊程度;

5.3.2.4每250小時或兩年更換壹次發電機組的機油、機油濾清器、柴油濾清器和冷卻液;

5.3.2.5發電機組手動和自動連接正常,保護功能完善。停電時,關鍵設備和區域的供電保證在30分鐘內。

5.3.2.6應急照明櫃工作正常,電池放電時間不低於90分鐘,電池無滲漏、腐蝕現象;

5.3.2.7定期檢查、維護、清潔應急照明櫃,每月進行壹次開關測試,每年進行壹次電池充放電測試;

5.3.2.8制定雙電源切換操作規程,做好備用電源切換準備,停電時30分鐘內恢復供電。

供水和排水系統

5.3.3.1每天檢查壹次生活水泵、氣壓罐、汙水泵、水池水箱、管道閥門,定期檢查公共廁所、開水間、管道井的給排水管道、閥門、減壓閥、集水坑、汙水坑、室內外排水溝(井)。設備運行正常,壓力符合要求,儀表指示準確,無跑、冒、滴、漏現象;

5.3.3.2國產泵、管道、閥門定期維護;集水井、汙水坑、化糞池、室內外排水溝(井)應當定期疏浚清理;排水通暢無堵塞;

5.3.3.3生活水箱(池)維修口封閉上鎖,通風口需加裝隔離網,衛生無汙染物;

5.3.3.4的雨水和汙水是分開的,不能混合。汙水排放達到《四川省水汙染物排放標準》(DB51/190-93)。

5.3.3.5制定了水質管理制度,供水管理符合《城市供水水質管理條例》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5.3.3.6的二次供水需要辦理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供水管理人員要持有健康證。

5.3.3.7二次供水水池(池)每半年由有資質的專業清洗公司清洗消毒,並采取水樣送成都市疾控中心檢測,取得合格的水質檢測報告;

5.3.3.8制定了停水、爆管等應急處理程序,並計劃按規定提前通知客戶停水;

5.3.3.9計量器具和壓力儀表應按規定周期送計量檢驗局進行檢定;

5.3.3.10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許可,不得擅自取用地下水或直接從河流取水。

空調系統

5.3.4.1設備工作正常,安全裝置有效;

5.3.4.2定期檢查設備運行狀況,記錄運行參數;

5.3.4.3每月檢查空調主機,測試運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分析運行數據;

5.3.4.4定期檢查冷卻塔電機、變速箱、布水器等附屬設備,每年至少清洗維護壹次冷卻塔;

5.3.4.5定期檢查循環泵、冷卻泵電機和泵體,每年進行壹次保養,如添加和更換潤滑脂、清洗葉輪、緊固基礎、除銹和噴漆;

5.3.4.6定期檢查、清潔和維護空氣處理機組、新風處理機組、風機盤管機組、過濾網、加濕器(除濕器)、風閥、接水盤、冷凝水管、膨脹水箱、集水器和分水器、風機表冷器;

5.3.4.7定期檢查空調系統電源櫃、控制櫃,緊固螺栓,測試絕緣,確保系統用電安全;

5.3.4.8管道、閥門無腐蝕,保溫層完好,無破損、漏、滴、漏;每兩年至少除銹刷漆壹次;

5.3.4.9定期對空調循環水進行水質處理和水質分析,確保系統水質符合標準要求;

5.3.4.10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風道系統清洗和空氣質量測定,確保空氣質量符合標準要求;

5.3.4.11壓力表、真空計、傳感器等計量器具應在規定的周期內送計量檢驗局進行檢定;

5.3.4.12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要求控制溫度範圍,夏季室內溫度22-26℃,冬季室內溫度18-22℃,並對能源消耗(水、電、氣、燃油等)進行統計分析。)定期對空調系統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從而做好節能工作。

5.3.4.13在每個冷期或采暖期交替運行前,或當系統停機壹段時間後再次投入運行時,系統的所有設施和設備(如冷卻水循環管道、冷凍水循環管道、空氣管道、新風系統及其他配件、閥門、電氣控制、隔熱等。)在投入運行前必須進行嚴格仔細的檢查、清洗、測試和調整。

鍋爐系統

5.3.5.1蒸汽鍋爐

每年由專業檢測機構對鍋爐設備進行壹次安全檢查,對鍋爐電機和程序控制器的性能、鍋爐排放的煙氣進行檢測。

除定期檢查外,還應進行以下日常維護:

——每年對鍋爐及輔助設備進行壹次全面的二級維護;更換油(氣)嘴,保養潤滑電機,檢查安全閥,檢查交換器,加樹脂,按規定補漆設備和管道;除氧器和凝結水箱的修理和清洗;檢查滾筒內部並清除水垢;

——每半年檢查壹次蒸汽壓力表;清潔熔爐;

-每季度對鍋爐和輔助設備進行壹次壹級維護;防爆門和泄爆裝置的安全檢查;清潔燃燒器、風機葉片和煙管;給機械設備更換或添加潤滑油;超壓、超溫保護測試,安全閥自動排氣壹次;

-每月清洗壹次油氣管道過濾器,測試壹次安全聯鎖裝置的安全性能;

——水質硬度不大於3毫克/升;

——鍋爐安全附件和儀表齊全可靠;

——在額定流量範圍內,輸出蒸汽壓力在允許範圍內;

-汽、水管道完好,閥門、儀表齊全,不跑、不漏、不滴、不漏;

-蒸汽減壓站的輸出壓力在20%範圍內波動。

各種證都有,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5.3.5.2熱水鍋爐

——定期測試溫度控制器;

-輔助設備的維護可參照“蒸汽鍋爐”的相應條款執行。

電梯和自動扶梯

5.3.6.1電梯運行平穩,乘坐舒適,樓層準確,轎廂照明、內外呼梯按鈕完好,樓層顯示正常,轎廂清潔無汙染;

5.3.6.2根據溫度打開汽車風扇;

5.3.6.3警鈴或其他救援設備功能齊全,稱重裝置可靠,安全裝置有效無缺陷,電梯運行正常;

5.3.6.4的自動扶梯運行平穩舒適,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5.3.6.5應由具有A級專業資質的電梯、自動扶梯維保單位維護保養,經技術監督局檢測並取得安全檢驗合格證,在有效期內運行;

5.3.6.7設置專職人員監督電梯維保,管理電梯運行,並按技術要求做好日常檢查和記錄;

5.3.6.8保證至少壹部電梯24小時運行;

5.3.6.9電梯出現壹般故障,專業維保人員應在1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電梯被困或發生其他重大事件時,專職物業管理人員應及時處理,專業維保人員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緊急搶修;

5.3.6.10電梯機房應封閉,機房內溫度不得超過設備安全運行的環境溫度。應配備齊全的應急照明、滅火器和轉動工具,並懸掛在顯眼和方便的地方。

消防系統

5.3.7.1當被檢測探測器的響應參數達到預定值時,探測器應輸出火災報警信號,同時開啟探測器確認燈;

5.3.7.2操作啟動部件,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能輸出火災報警信號,報警按鈕應有動作顯示;

當5.3.7.3發生火災時,消防疏散樓層的揚聲器和廣播背景音響系統應強制進入火災緊急廣播狀態,並在所選樓層進行控制;

5.3.7.4報警功能:能正常接收火災探測器等報警觸發裝置的火災報警信號,並發出聲光信號;

5.3.7.5故障報警:當控制器和火災探測器、控制器和傳輸火災報警信號的部件發生故障時,應正確指示故障位置;

5.3.7.6火災優先功能:顯示預警和故障信號時,如果有火災報警信號輸入,應立即顯示;顯示故障信號時,如果有預報警信號輸入,應顯示預報警信號;

5.3.7.7電源轉換功能:當主電源切斷時,備用電源應能自動投入運行;當主電源恢復時,能自動從備用電源切換到主電源狀態;

在5.3.7.8的火災被確認之後,控制信號被發送以強制所有電梯停在壹層,並且反饋信號被接收。消防電梯迫降後可進行手動操作,其功能和信號應正常;

5.3.7.9火災確認後,應控制相應位置的正壓風機和排煙風機啟動,並接收其反饋信號,顯示其狀態;

5.3.7.10確認火災後,發出控制信號,打開著火層的防煙擋板和排煙閥,接收其反饋信號,並顯示其狀態;

5.3.7.11確認火災後,控制室應能控制相關部位的防火卷簾門按規定程序下降,接收其反饋信號並顯示其狀態;

5.3.7.12確認火災後,應釋放所有門禁設備,確保疏散門暢通;

5.3.7.13消防對講電話應聲音清晰,無幹擾;

5.3.7.1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有水流時,水流指示器應顯示,壓力開關應啟動,水力警鈴應發出警鈴;

5.3.7.15發生火災時,緊急出口和疏散指示燈應保持90分鐘以上;

5.3.7.16消防水龍帶每半年檢驗壹次,不得有破損、發黑、發黴現象;

5.3.7.17聯動控制臺工作正常,顯示正確,系統誤報率不超過3%;

消防泵每月啟動壹次,每年維護壹次;

5.3.7.19消防栓每月檢查壹次,保持消防栓箱內配件完好,閥桿每年加註潤滑油並排空壹次;

5.3.7.20控制器至少每三年清潔除塵壹次;

5.3.7.21消防管道和閥門至少每兩年除銹和塗漆壹次;

5.3.7.22確保消防水的基本儲備和發生火災時的應急消防水;

5.3.7.23的消防系統由具有合格專業資格的消防公司維護;

5.3.7.24員工通過消防培訓考試,持證上崗;

除維修時間外,5.3.7.25消防主機必須處於啟動運行狀態;

在5.3.7.26發生壹般故障,專業維修人員應在1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發生重大故障時,專職物業管理人員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緊急處理,專業維修人員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進行緊急搶修;

5.3.7.27監督專業消防維護公司做好消防設備的月度、季度、年度檢測工作,按照時間和設備數量的比例對系統設備進行檢查檢測,全年覆蓋所有系統設備;

5.3.7.28與專業消防公司合作,制定消防設備年度維護保養計劃並監督完成;

5.3.7.29制定消防應急計劃,並每年進行壹次消防演習。

安全系統

5.3.8.1系統設置時間日期準確,相機編號符合邏輯;

5.3.8.2矩陣工作正常,線路整齊,分組同步交換標識清晰;

5.3.8.3傳輸線要有良好的接地和屏蔽幹擾信號,同軸電纜兩端的“地電壓”要壹致;

5.3.8.4錄像機工作正常,顯示準確整潔;

5.3.8.5輸入的數據應保存7天以上,並應有時間、日期和相機編號。如有特殊要求,參照相關規定;

5.3.8.6攝像機安裝牢固,位置正確,工作正常,整潔。室外攝像機應防水、防塵、密封、散熱,並應滿足室外最低照度要求。

5.3.8.7畫面分割器工作正常、整齊;

5.3.8.8顯示器工作正常,圖像清晰,色彩好,整潔;

5.3.8.9多媒體圖形工作站應直觀顯示各監控點的位置,並及時響應報警;

5.3.8.10紅外雙探測器、玻璃破損探測器和周界報警裝置應安裝牢固,靈敏可靠,並及時反饋報警信息;

5.3.8.11每季度對UPS電源代負荷充分放電壹次,充電檢測;

5.3.8.12維修工作應由專職人員進行,未經授權的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置和打開主機檢測箱內部件;

5.3.8.13建立調用和查閱監測數據的權限,並服從權限;

5.3.8.14制定應急處理程序,在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時,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5.3.8.15每年物業公司都會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對安全防範體系進行壹次全面檢查,對安全防範方面的漏洞和隱患限期整改。

建築控制系統

5.3.9.1服務器和UPS工作正常,通訊正常;

5.3.9.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訊正常整潔;

5.3.9.3傳感器工作正常,靈敏度自適應,通信正常;

5.3.9.4執行調節器工作正常,狀態和反饋信息準確;

5.3.9.5直接數字控制器工作正常,輸出信號正確,通訊正常,幹凈整潔,線路整齊;

5.3.9.6終端設備工作正常,線路完好,安裝牢固;

5.3.9.7執行《計算機權限管理條例》,不得擅自更改計算機設置和更換計算機軟硬件,不得擅自使用外國軟件和光盤;

5.3.9.8制定了應急處理程序,並定期備份計算機系統數據;

5.3.9.9每年都會校對儀器和傳感器;

5.3.9.10建立機房管理制度,控制室機房應封閉,無老鼠進入縫隙,並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5.3.10網絡通信

5.3.10.1通信處理器、交換機和modem數據通信工作正常、整齊、整潔;

5.3.10.2維護終端正常整潔工作;

5.3.10.3工作電源和UPS工作正常,設備整潔,顯示儀表無損壞;

5.3.10.4配線架的接線應整齊,標誌完好,資料齊全;

5.3.10.5光纖配線電纜應整齊,標誌完好,資料齊全;

5.3.10.6插座模塊安裝完好,線條流暢,表面清潔;

5.3.10.7建立授權機制、訪問控制、加解密相關管理制度;

5.3.10.8專人監控關鍵設備:文件服務器、數據庫服務器、打印服務器、交換機等。

5.3.10.9病毒防範:從管理、技術、法律等方面,防範病毒入侵;

5.3.10.10服務器數據實時文件備份;

5.3.10.11計算機工程師使用相關軟件定期觀察Web服務器、數據庫服務器、Mail/FTP等服務器,及時記錄故障,通知相關部門維修。

5.3.11門禁系統

5.3.11.1服務器和UPS工作正常,通訊正常;

5.3.11.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訊正常整潔;

5.3.11.3讀卡器指示燈完好,工作正常;

5.3.11.4電子門鎖工作正常;

5.3.11.5門磁開關工作正常,靈活有效;

5.3.11.6建立系統權限管理規定,不得隨意更改系統設置;

5.3.11.7做好門禁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不泄露相關信息;

5.3.11.8每半年檢查壹次門磁開關、讀卡器、電子門鎖、電瓶。

5.3.12有線和衛星電視

5.3.12.1衛星天線應安裝牢固,外觀整潔;

5.3.12.2放大器、解碼器、混頻器、鄰頻調制器等設備工作正常、整齊;

5.3.12.3光纖收發器、放大器、分配器工作正常,線路衰減小;

5.3.12.4傳輸線路正常,圖像清晰;

5.3.12.5每半年檢查壹次幹線和支線的輸出水平。

廣播和背景音樂系統

5.3.13.1節目源設備工作正常;

5.3.13.2信號放大處理設備工作正常、整齊,音量、聲控效果良好;

5.3.13.3揚聲器等終端設備工作正常、整齊,音質保持清晰;

5.3.13.4背景音樂與火災報警系統連接正常;

5.3.13.5每季度檢測傳輸電壓;

5.3.13.6每半年進行全面檢查和調試。

5.3.14數字會議系統

5.3.14.1多媒體顯示、數字音頻、視頻錄制、同聲翻譯等設備工作正常;

5.3.14.2視頻、音頻、網絡線路傳輸正常,無幹擾;

5.3.14.3每半年進行全面檢查和調試。

5.3.15停車管理系統

5.3.15.1服務器和UPS工作正常,通訊正常;

5.3.15.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訊正常整潔;

5.3.15.3出入口機工作正常,通訊正常;

5.3.15.4區域及停車場車位計數顯示屏工作正常、整齊、數據準確;

5.3.15.5圖像識別系統工作正常,攝像頭工作正常,車輛和車牌號清晰,及時從數據庫中存儲和讀出相應信息;

5.3.15.6電動門工作正常、整齊、靈敏;

5.3.15.7車輛檢測器工作正常;

5.3.15.8執行計算機權限管理規定,不得更改計算機設置,不得更換計算機軟硬件,不得使用國外軟件和光盤;

5.3.15.9每月檢查壹次車位系統數據和現場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區域和車場車位顯示數據,核對收費數據;

5.3.15.10定期備份系統軟件和數據。

5.3.16公共照明系統

5.3.16.1制定公共照明節能管理制度,照度符合GB50034-2004《建築照明設計標準》;

5.3.16.2每天檢查壹次大堂、電梯間、停車場、通道、光彩照明、景觀照明、霓虹燈等公共區域的照明,有效照明率98%以上。如有缺陷,及時更換;

5.3.16.3每周巡視壹次公共照明動力櫃,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和安全用電。

5.3.17防雷系統

5.3.17.1每年雨季前,由成都市防雷中心對建築物的防雷系統進行檢測,並保留合格的檢測報告。同時動員和組織辦公樓用戶對重要設施設備進行防雷檢測。

5.3.17.2維護防雷系統的完整性,不擅自拆除或遷移防雷設施;

5.3.17.3每半年對頂層的避雷針、避雷帶、避雷線、避雷網、屋面設備、其他金屬物的接地裝置進行壹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3.17.4每季度檢查強弱電井及機房內的機電設備、配電櫃的接地裝置,每月檢查配電設備的接地裝置、避雷器,確保所有機電設備、配電櫃(箱)、管道、金屬框架接地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