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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經緯公館小區開發商將公共通道畫成停車位,招致不滿。

壹輛大型SUV停在新劃定的停車位上,阻擋車主車輛行駛。

開發商新劃定的車位不符合車位標準。

業主停車位合同

合同上的平面圖顯示,紅線處沒有規劃停車位。

近日,武威路經緯公館小區三期10多名業主在為壹件事發愁:小區開發商私自將地下車庫的公共通道劃為車位,新劃的車位不僅損害了業主的利益,還嚴重妨礙了業主正常駕駛和停放車輛。

開發商私自劃出50多個車位,嚴重影響業主出行。

3月8日上午,在業主鄧先生和錢女士的指引下,記者來到了小區地下停車場。在現場,記者發現在鄧先生和錢女士的三個車位前,都用白線標出了壹個車位。壹輛大型SUV停在車位上。面對SUV,是鄧先生購買的私人車位。

看著這個車位擋在自己車前,鄧先生很無奈。他說2011,他花了125000買了這個車位。當時開發商附的車位規劃圖紙中,並沒有為這裏的公共通道規劃車位。據他了解,原來地下車庫有179個車位,現在車位變成了236個,說明開發商私自留出了50多個車位。

車主錢女士告訴記者,因為自己車技不夠熟練,特別是停車比較生疏。由於開發商把車停在了這裏的私人車位上,通道空間變得非常狹窄。每次回家,她停車的心都堵著,生怕撞上這輛大型SUV。有幾次,車停不進停車位。這個“多余”的停車位,嚴重影響了錢女士等私家車主的日常出入。針對此事,錢女士和鄧先生也多次與物業和開發商交涉,但都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

物管公司:這個問題他們解決不了,就找開發商。

隨後,記者和業主來到天奧經緯公館小區物業公司。該公司項目經理張經理告訴記者,他並不知道地下車庫上的停車位。同時,張經理表示,找物業部門完全沒用,他們也不能完全解決。他們應該找到開發商,他會把業主反映的事情匯報給他的直接領導。

記者來到天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現場只有壹名財務人員,其他人都不見了。

地下停車庫涉及人防面積:人防面積不能買賣。

當記者再次來到地下停車庫時,發現車庫的所有門上都印有“江西仲達人防設備有限公司”的人防門。咨詢南昌人防辦工作人員後得知,該地下車庫可能屬於人防區域,但需要人防辦現場查看才能確定。

記者註意到,業主錢女士手中的《汽車車庫(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載明,“車庫/車位使用權期限自交付之日起至2074年5月30日(與車道/車位占用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壹致)”。人防辦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地下車庫屬於人防區域,這個區域的車位嚴禁買賣,但可以辦理5年短期租賃。

律師:開發商行為違法。

朗秋律師事務所律師歐陽林告訴記者,從業主的租賃合同來看,車位租賃70年是違法的。合同法規定,租賃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0年,超過20年無效。如果業主需要租賃車位,只能續簽租賃合同。現在開發商將車位出租給業主,業主行使車位的合法使用權。那麽,開發商私自分割車位導致業主車位不能正常使用,開發商的行為是違法的,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3-10。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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