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準:普通公益性崗位工資不低於2100元/月,並按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2.從業年限: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年限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三年(以初次批準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的年齡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