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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房不入住物業費怎麽收

法律解析: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已交付業主的物業,自交付之日起次月,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業主未入住超過半年且月用電量低於2度的,按照房屋所在住宅區相應檔次多層物業費收費標準的90%收取物業服務費。所以,即使不入住,也還是要交物業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