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認為物業公司失職的證據往往不被法院認可,因為很多業主認為物業服務公司的服務質量不是合同義務的證據。垃圾運輸不及時,壹個月有幾天地板不打掃。停在小區的車被刮花,物業公司不給說法。房子被盜,財產丟失。小區綠化損壞較多,物業公司維護不好。業主入住時間不長,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門、監控等公共設施損壞嚴重,未及時修復。上述及其他證明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的證據,壹般法院不予采納,最多視為服務瑕疵,不視為過錯。
法院也會因為物業公司、個人、經濟損失,建議業主單獨起訴,而物業費訴訟則無關緊要。所以車主壹旦接到投訴,要仔細對比自己拒絕的理由。如果真的是因為服務缺陷,最好和產權人和解後再賠付,否則法院會判決或者敗訴。對物業服務質量的期望沒有合理的矯正。物業公司除了向政府相關部門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投訴外,還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業主權益,維護自身權益。
業主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判斷物業公司的不作為。每當法院傳喚妳,妳都要積極回應。其實不應該委托懂法的車主或者直接找律師幫忙。從字面上講,除非有明顯的物業不作為的證據,否則業主很難打贏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