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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

夥伴關系協議範本:

甲方: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

乙方: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

丙方: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本著互利、團結、合作的精神,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於年月日和年月日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壹條合夥目的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讓合夥人通過合法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的名稱和合夥項目

合夥組織的名稱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合夥項目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分配

各合夥人在合夥企業財產中的份額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五條工資、剩余分配和債務承擔

1.紅利分配:合夥企業經營期間,各合夥人的工資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

2.收益分配:不包括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應付稅款等的收入。是凈利潤,即合夥企業創收盈余,是合夥企業分配的重點,將根據各合夥人所持有的合夥企業財產份額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優先償還。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的,按照各合夥人所持有的合夥企業財產份額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退夥和出資轉讓

(壹)退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其他合夥人壹致同意,可以決議罷免合夥人:

(1)個人資不抵債;

(二)未履行出資義務;

(三)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的;

(四)執行合夥事務有不當行為的;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

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的名人。被除名的名人自收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的名人退出合夥企業。合夥人退出合夥企業後,視為放棄其在合夥組織中的財產份額,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的利潤和盈余分配。其他合夥人將自動擁有財產份額,但不能免除對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轉讓合夥組織的財產份額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將合夥人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方的,該第三方視同新員工。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在修改合夥協議後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企業負責人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壹)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召集並主持,合夥企業負責人可以根據情況決定召集合夥人會議;

2.時間:壹般每月壹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企業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投票權:每個合夥人都有權在合夥人會議上投票。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決定重大事項應當經占合夥企業財產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決定壹般事項應當經占合夥企業財產份額二分之壹以上的合夥人同意。

4.重大事項: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占合夥組織財產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才能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選舉合夥事務的執行人;

(二)增減業務種類,調整轉換業務項目,拓展業務;

(3)調整各合夥人的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

(四)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方案。

(五)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他

5.其他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壹次全體合夥人和合夥組織主管人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合夥事務執行人應當每月主持壹次全體合夥人和合夥組織全體人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壹次下屬員工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我委托_ _ _ _ _為合夥事務的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和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拓展業務、調整和變更經營項目等)有最終決定權。).

2.開展對外業務,簽訂合同;

3.檢查、監督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根據合夥人會議的決定任免、調整其職務和職責;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聘任和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決定其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占用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進行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托_ _ _ _ _為合夥企業內部行政事務負責人,負責合夥企業的內部經營管理。其權限是:

1.組織和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的運作進行全面的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訂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支和日常財務支出;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4)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托_ _ _ _ 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管理。

1.負責合夥事務的執行人,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和後勤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開支,合理使用資金,預測合夥組織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和財務出納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整理、收集、歸檔有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冊、報表等),並按規定程序上報銷毀或歸檔;

6.制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的現金流量和與銀行的資金存取,及時核對,確保賬目清楚,與事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監督合夥事務的執行;

2.合夥人有權分配合夥企業的利益;

3.合夥人按照其在合夥組織財產中的份額或者按照約定分配合夥利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所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權退出合夥企業。

(2)合夥人的義務:

1.根據合夥協議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壹;

2、分擔合夥企業的債務損失;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9條禁止的行為

(壹)未經本合夥協議或者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私自從事經營活動所獲得的利益歸全體合夥人所有,造成的損失由合夥人本人全額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與本合夥項目類似或競爭的業務。違反規定經營的,應當按照其前兩年經營的最高月利潤(或平均利潤)的12倍向合夥組織支付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與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從交易中獲得的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加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壹)未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壹致同意,合夥人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其他合夥人不願意接受受讓人成為新合夥人的,可以按退夥處理,被轉讓的合夥人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擅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向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11條爭端解決方法

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爭議應由合作夥伴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1)經合作各方協商壹致,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如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有沖突,以補充、修改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壹式四頁,雙方各執壹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

甲方: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丙方:_ _ _ _ _ _ _ _ _

簽名時間: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