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裏的意思不是“以暴制暴”。建築振動器和音響不是壹個好的解決方案。音響會產生強烈的低頻震動,不僅影響家人休息,還會連累無辜的鄰居,通過法律途徑調查時可能會失去同情分。嚴重的話甚至會破壞建築的結構,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我的意思是,不要想著隱忍和退讓,因為面子或者麻煩而放棄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樣只會讓惡人更厲害。
第二,留下證據
1.用分貝儀測量從大樓傳來的噪音。整個測量。
測量全過程錄像,建議分多個時間段采集;
2.與樓上和物業的溝通過程也應記錄證據或錄音,並繼續溝通、記錄、保存憑證;
註意:每次溝通或者被樓上噪音打擾,都要留下證據,足夠有說服力!
第三,向有關部門投訴
當物業介入調解、勸阻無果時,可以采取的維權途徑有:
1.報警電話110,留0記錄,民警在家溝通時錄音備份;
2.撥打市民服務熱線12345,準備好發言,明確反饋自己被傷害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