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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請了昆明的公租房。抽獎的下壹個流程是什麽?我該怎麽辦?

該方法如下:

1.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九條,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其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予以公示。

2.登記為輪候對象的申請人,在輪候期間應當安排公共租賃住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公共租賃住房需求,合理確定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期限,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等待期壹般不超過5年。

3.對審核通過的輪候對象,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采取綜合評價、隨機抽簽等方式確定分配對象和分配順序。綜合評分法、抽簽法、評分和抽簽的過程和結果應當公開。

4、配租對象和配租順序應當公示。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配租對象按照配租排序選擇公租房* * *。租金分配結果應當公開。

擴展數據:

1、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壹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a)合同各方的名稱;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積、結構、室內設施設備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維修責任;

(五)物業服務費用、水、電、氣、暖等相關費用的繳納責任;

(六)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七)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八)其他應當約定的事項。

2、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退還公有* * *出租房屋:

(壹)將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的;

(二)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中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公共租賃住房無正當理由閑置超過6個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