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業主預留的手機號碼(包括微信、QQ、郵箱等)聯系業主。).
2.通過業主預留的臨時聯系人間接聯系業主。
3.通過業主預留的其他居住地信息,通過掛號信或快遞回復聯系業主。
4.通過業主的相關親屬信息聯系業主。
5.通過業主工作單位聯系業主。
6.根據失主預留的身份證或戶籍信息聯系失主。
7.如果以上方式都聯系不上業主,可以聯系小區、業委會成員等。並通過他們掌握的信息聯系失主。
在任何方式都無法直接聯系到業主的情況下,物業還可以在業主門上張貼催款通知,並留下現場照片。如有可能,在張貼催款通知、拍照時,請業委會、社區居委會相關人員現場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