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通常指高空作業,是指人在以壹定位置為基準的高度上進行的工作。在建築物內作業時,如果在2m以上的架子上作業,屬於高空作業。下面我給妳帶來了關於高空作業的責任協議,希望妳喜歡!
高空作業責任協議1甲方:上海上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東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為做好1701號樓室外墻面油漆修補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身安全,甲乙雙方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壹、甲方的責任:
1.乙方進入工作現場前,甲方應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向乙方提供安全操作規程,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並告知乙方人員安全獎懲制度。
2.甲方有權在施工期間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根據公司相關獎懲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和獎勵。
3.作業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害,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事故,防止事故擴大,並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但期間發生的壹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設立壹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防護的告知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培訓。
2.在作業過程中,乙方應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並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作業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
3.乙方應對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如給公司造成損失,乙方應賠償損失。
4.作業期間,禁止乙方飲酒、疲勞和違章作業,甲方將不定期進行抽查。如在抽檢中發現乙方有違法行為,甲方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5.根據“壹崗雙責”的規定,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乙方操作人員的安全。
6.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並保留書面存根備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7.乙方不得擅自進入施工項目區以外的地方,觸摸和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使用的工具應負責其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安全責任。如發現安全吊繩、安全吊板和安全帶損壞,必須更換,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做好文明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至項目結束時生效,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動詞 (verb的縮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上海賽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上海東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負責人:負責人: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高空作業責任協議第2部分
甲方:
乙方:
施工範圍:東壩居子房農民定向安置房壹期C區維修及外墻保溫塗料工程。
壹、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向乙方下達施工任務單,並配合乙方創造施工條件。
2.甲方工程部和物業管理安全部負責檢查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及時制止施工現場的各種違法現象,並根據有關規定及情節輕重對乙方及當事人進行處理。(根據社區管理的相關規定)
3.甲方、物管、業主負責整改後的驗收。
二。乙方的責任:
1,所有進入小區的工人必須遵守小區的規章制度;所有工人必須攜帶身份證復印件和登記照片到項目部登記。
2.禁止任何人在小區內接、騎電源線;
3、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施工區域,作業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從事本工種;
4.禁止穿皮鞋和帶釘的鞋進行高空作業;
5.施工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擴大施工面積,堵塞交通和大樓安全疏散通道,不得亂堆放各種建築材料和設備。
6.施工遺留的各種廢棄物和物品應在施工當天清理幹凈,以保證現場和居民樓的整潔。
7.未經物業管理處負責人許可,不得隨意拆除住宅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
8、嚴禁在高空向下扔東西,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9.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杜絕赤膊、赤腳等不文明現象,施工人員應做好個人衛生,不得蓬頭垢面。
10.如乙方違反上述條款,給小區內的公告設施和業主房間造成損失和事故,乙方應負責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整改,相關人員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11.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時刻註意安全,施工期間發生的壹切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任。
12.乙方必須明確施工負責人是安全第壹責任人,現場施工負責人是現場安全負責人,乙方安全第壹責任人對施工人員和現場安全全面負責。
13.乙方應對施工過程中因違章操作造成的壹切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
14.乙方必須具備國家認可的相關施工資質,施工人員必須有“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5、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高空作業安全規程》,經教育仍不服從管理人員的,甲方有權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其清出商場。
16.乙方施工人員夜間進場,應向樓層申請夜間裝修,憑通行證進場,從商場指定的入口進出。保安有權管理進出現場進行夜間裝修的人員。
17.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發現煙頭100元/個,當場發現吸煙的,罰款1000元。
18、施工現場嚴禁使用明火。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到商場安全管理部消防控制室辦理動火手續。經批準的動火現場必須有專人監護,並在施工前配備水和滅火設備;否則造成的壹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19.居民區內各種電器、線路、照明電源的使用,必須報項目部電工審批,經批準後方可施工。施工過程中,嚴禁地面積水,防止水下滲漏,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
20.施工時,不得損壞原有結構的承重柱、梁及其他公共設施。嚴禁使用和損壞樓內的各種消防設施。擅自使用的,視情節處以1000-10000元的罰款。消防設施等公共設施損壞,按價賠償,報警、噴淋功能不起作用,發生事故。乙方:
21.施工人員不允許在沒有施工業務現場的厚樓內走動。凡損壞樓內設施及用戶物品者,按售價的兩倍賠償。壹旦發現夜間在其他營業場所,甲方有權清理並停止乙方施工,並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22.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高空作業責任協議第3章
甲方:
乙方:
1.深安集團甲方(以下簡稱乙方)委托乙方為第壹棟樓提供夜景照明維護服務。為確保維修過程中人員、設備、器材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二。本協議有效期:雙方在整個維修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1.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勞動保護、規章制度以及《高空作業管理制度》等制度和規定。
2.作業期間,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高空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甲方應協助監督檢查。
3.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責任,確保安全運營。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甲方要求乙方審查高空作業人員的資格,以確認其符合並滿足以下條件:
(1)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2)相關負責人和高空作業人員的配置和證件符合安全作業的要求。
(3)配備滿足安全作業需要的機械、儀器、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用具。
(4)安全管理制度完備。包括高空作業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附後)。
2.不定期檢查乙方作業現場,制止和糾正乙方人員在生產中違反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於嚴重違規行為,立即責令其停止工作。
3.甲方負責地面施工和巡視檢查。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乙方制定的操作規程必須在昨天施工準備前得到甲方的認可。
2.現場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高空作業管理制度,工作前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3、工作前應對施工機械、儀器和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壹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
4.乙方作業人員應仔細檢查其所在的工作區域、環境、作業設施、設備和工具,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整改落實後方可繼續作業。
5.工作中使用的各種設備和工具應滿足工作要求。每天施工前由專人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障礙物、安全標誌、警示牌和接地線。
6.用工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7.乙方應認真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備和安全用品的安裝和使用,確保施工安全。
8.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壹責任人)必須及時整改甲方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隱患和問題。
9.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不安全情況。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10.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相關安全規章制度和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給第三方造成壹切事故或損失,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5.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及物動詞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和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辦公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
高空作業責任協議第4章
工程項目: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利益,確保服務項目安全、按時完成,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1.甲方指定乙方為施工方,工期為年至年。特殊情況下(如遇不可抗力,如暴風雨、閃電等。),工期會順延。
二、施工現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進入現場進行高空施工前,向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安全交底,內容包括: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和與項目有關的安全註意事項。
為防止誤登,甲方應在禁入區或不穩定結構區的適當位置設置警示標誌。
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對乙方的施工設備和施工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2.乙方的安全措施和責任
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督安全施工作業。
施工前必須對下屬人員進行安全註意事項和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人員不得安排進入工作場所。
教育和監督人員不得進入施工項目區以外的地方,不得隨意觸摸和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在高度為2米或以上的地方進行的任何工作都應視為高空作業。
高空作業的工人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不適合高處作業的疾病者,不得參加高處作業。發現員工飲酒或情緒低落時,禁止進行高處作業。
使用懸掛繩索工作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使用前要進行檢查,測試載荷為225 kg。試驗結束後,檢查是否有變形或破裂,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要及時處理。
安全帶的掛鉤或繩索應掛在壹個堅固的部件上或專門為掛安全帶而設計的鋼絲繩上。不要掛在移動或不穩定的物體上。
高空作業應該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要用繩子綁在牢固的構件上,不能隨便放置,防止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高空作業時,除相關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工作場所下方行走或停留。工作場所應設置圍欄或配備其他防護裝置,防止墜物傷人。如果在格柵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設備掉落,應鋪設木板。
工具和材料不允許上下拋擲,應綁好繩索後吊下或吊上,以免傷及下方人員或破壞腳手架。
上下兩層同時作業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冬季零度以下高空露天作業時,如有必要,施工區域附近應有取暖休息場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註意防火。
在6級及以上大風,以及暴雨、雷電、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使用甲方或與甲方有關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甲方同意,甲方負責其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安全責任。
乙方應對項目的安全施工和所有參與項目的人員的安全負責。
乙方對工程建設的所有安全責任負責。如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壹切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5.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合同蓋章):
乙方(合同蓋章):
高空作業責任協議第5章
甲方:
乙方:
壹.前言
1、施工方應認真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高空作業的安全法規、標準和規範;
2.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高空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3、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行為;
4.負責員工進入高空作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5.負責組織對施工現場使用的高空作業安全設備和臨時高空作業安全進行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6、負責建立高空作業安全崗位責任制,組織檢查和考核實際情況;不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7、不使用假冒偽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8、高空作業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事故調查;制定高空作業安全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物體安全
1、高空作業使用的材料應堆放平穩,不得妨礙安全通行。傳遞物體時不能扔。
2、過道、通道板和登高設備等的操作。,應隨時清洗。
3.拆除的物件、剩余材料和廢料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隨意放置或向下丟棄。
4、施工作業場所,凡有可能墜落的任何材料,應先清除,以防墜落傷人。
第三,設施安全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於現場施工的攀登架和攀登設施。現場攀登應利用建築結構或腳手架上的攀登設施,也可使用載人垂直運輸設備。攀爬時可以使用梯子或其他攀爬設施。
2、攀登設備的結構構造必須牢固可靠。人上下的踏板的使用載荷不應大於1100 N,在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載荷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校核;
3、移動梯子,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對其質量進行驗收。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允許使用。梯子的上端應該固定。豎梯的工作角度應為75°±5°,踏板間距為30cm,不能有空隙。梯子如需延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接頭不得超過1。相連梯梁的強度不應低於單根梯梁的強度。使用折疊梯時,上部夾角應為35° ~ 45°,鉸鏈必須牢固,並采取可靠的支撐措施。固定式直梯應由金屬材料制成。梯子寬度不應大於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於∟70×6的角鋼,埋設和焊接必須牢固。梯子頂部的踏板應與攀爬頂面齊平,並加高度為1~1.5m的扶手。
4.用直梯攀登時,適宜的攀登高度為5m。超過2m時,應加防護籠;當高度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子平臺。
第四,高空作業
1.在高度為2米或以上的地方進行的任何工作都應視為高空作業。所有能提前在地面完成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完成,以盡量減少高空作業。
2、擔任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以及經醫生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人員不應從事高處作業,不準參加高處作業。發現員工飲酒或情緒低落時,禁止進行高處作業。高處作業必須搭設腳手架或采取措施防止班組墜落。
3.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高塔、吊橋等危險邊緣作業時,應在機場壹側安裝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工作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懸崖、陡坡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應經常清理,外側應設置高度為1米的欄桿。在欄桿內側設置18 cm高的側板或土脊,防止墜物傷人。
4.在無腳手架、無欄桿的腳手架上作業,高度超過1.5m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帶使用前要進行檢查,測試載荷為225 kg。試驗結束後,檢查是否有變形或破裂,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要及時處理。
5.安全帶的掛鉤或繩索應掛在壹個堅固的部件上或專門為掛安全帶而設計的鋼絲繩上。不要掛在移動或不穩定的物體上。
6、高處作業應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要用繩子綁在牢固的構件上,不能隨便放置,防止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7.高空作業時,除相關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工作場所下方行走或停留。工作場所下方應安裝圍欄或其他防護裝置,防止墜物傷人。如果在格柵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設備掉落,應鋪設木板。
8.工具和材料不準上下拋擲。用繩子系緊後,應吊下或吊上,以免傷害下面的工作人員或破壞腳手架。
9.上下兩層同時作業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帳篷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冬季零下10度以下高空露天作業。必要時,施工區域附近應有取暖休息場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註意防火。
11、6級及以上大風,以及暴雨、雷電、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作業。
12.禁止在不穩定的結構上工作(如石棉瓦屋頂)。為了防止誤登,應在該建築物的必要位置懸掛警告標誌。
五、用電安全
1,靠近電力線路作業前,聯系相關單位切斷電源。確認停電後才能開始工作,並在工作區域設置絕緣擋墻。禁止在高壓線下工作。
2.所有機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和運行軌道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復接地安全措施。
3.非電氣人員不允許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
不及物動詞其他人
1.施工中發現高空作業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時,必須立即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
3、有些確因施工需要必須拆除或移位的,必須報施工負責人批準後方可拆除,並在工作完成後予以恢復。上述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長期有效。因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以外的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人身傷害與甲方無關,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無條件賠償。
甲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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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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