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築司內停車位和車庫的所有權如下:
(1)占用業主共有面積的地下車庫,如全體業主共有面積,沒有獨立的產權,但地下車庫的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
(2)開發商獨立建設的地下車庫。如果開發商買地單獨建地下車庫,這樣的地下車庫是有產權的車庫,產權屬於開發商;
(3)人防車庫,部分地下車庫屬於人防辦,地下車庫的使用權屬於開發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
在建築區劃內,規劃車位、車庫的權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贈與或租賃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
第276條
在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首先滿足業主的需求。
二、物業收取小區停車費的標準是什麽?
1.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區域地面停車服務收費最高為每車每月70元;
2、普通住宅小區的業主擁有車庫或車庫內車位的產權或使用權,按照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
3.住宅與非住宅混合居住的小區,住宅業主按照小區住宅物業服務費標準收取,非住宅業主實行市場調節價。